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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睦邻法律服务中心举行
“文化艺术品拍卖行业法律风险防控暨
苏州微拍文交有限公司合规经营”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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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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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下午,北京睦邻法律服务中心在国务院第二招待所举行“文化艺术品拍卖行业法律风险防控暨苏州微拍文交有限公司合规经营”研讨会。会议由手帕口南街社区公益法律服务站站长刘长春主持,原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杨振江,原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尹晋华,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电子商务法研究会副会长吕来明,苏州微拍文化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庆光,《方圆》杂志社运营部总监王刚,北京睦邻法律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叶克建等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新华网、经济日报、人民政协报、法制网和正义网等媒体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主持人刘长春同志在致词中简要介绍了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法律服务中心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中发挥的作用。会议主要围绕苏州微拍文交平台的主体性质及其合法性、平台运行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及其管理、支付风险及其管理、平台民事侵权责任及其管理、平台涉及行政及刑事合规问题及预防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刘俊海教授聚焦其中商业模式合法性问题,认为企业需要对产品真实性、资金安全、监管风险这三个风险点加以注意,建议企业通过正面法律文件、章程、合同、会员守则等法律逻辑讲好其中的商业模式和商业逻辑,重视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互动,激活行政指导作用。吕来明教授表示,其中涉及到拍卖法、电子商务法、产权交易、金融监管等多方面法律关系,需要从刑事风险、金融监管风险、电商法的合规和拍卖法的合规风险这三个层次来考虑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五庭原庭长高贵君,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周其华、杨新京,最高检原检察官彭伟,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昕东,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成霞等均强调了企业运营刑事合规的重要性。他们认为,企业应重视刑事法律合规风险管理,把预防放在重要位置。由于文化艺术品线上交易、跨界融合、会员制等新模式尚在探索完善中,企业尤其应注意防范非法经营罪、非法集资罪、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多种刑事风险。

  此外,与会专家还认为,网络安全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也应被企业纳入风险防控范围,并建议引入拍卖信息公证机制,要求拍卖标的物的权利人对相关标的物估价、鉴定过程进行公证并展示,以降低竞买人和买受人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之,“微拍文交”平台结合了电商、拍卖与交易所三种模式,模式属于商业创新,应在坚持底线原则的情况下,按照包容审慎原则,对其持肯定和保护的态度。

  本次会议最终形成了“商业及法律政策风险专家分析报告”,供苏州微拍文化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借鉴。

  (联络部编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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