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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托法学研究会
组织召开特殊需要信托法治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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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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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北京信托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组织召开特殊需要信托法治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吕世明出席并讲话,北京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王桂芳,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于飞,北京市通州区区长助理、区政府特聘专家林巍,北京信托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任自力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全国人大、民政部、中国残联、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北京市通州区政府等单位的领导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单位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吕世明讲话中指出,中国目前有8500万以上残疾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这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特殊需要信托事业上,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将特殊需要信托业务纳入法治轨道,充分依据法律法规和制度提供可持续保障;在特殊需要信托制度建设上,要培育共识,实现各方面的联动协同,各方面要齐心协力地推进制度完善,推动特殊需要信托制度在中国式现代化和我国社会治理中发挥其巨大作用。

  王桂芳在致辞中表示,完善特殊需要信托法治,是健全我国信托法律体系的应有之义,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法治人文关怀的必然要求。她对研究会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回应民生关切开展研究研讨的担当精神表示肯定,并就研究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服务大局、加强自身建设三点意见和建议,希望研究会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发挥平台优势和专业力量,推动信托制度在首都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于飞在致辞中表示,建立特殊需要信托制度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各方面的充分交流、研讨在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上、疑难问题上取得基本共识,从而明确中国特殊需要信托制度的建设方向。

  林巍在致辞中表示,结合通州区的不动产特殊需要信托的实践来看,不动产特殊需要信托应构建新型税负机制,破解税负困境。

  任自力在研讨会闭幕式上指出,特殊需要信托制度是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中最短也是最需要补足的短板,推动中国特殊需要信托制度的构建和不断完善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的重大行动,希望学术机构、专家学者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密切合作,为中国特色现代特殊需要信托制度的不断完善、改进、提升提供持续性智力支持。

  主旨演讲阶段,来自中国残联、民政部、中国信托业协会、清华大学、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学界、业界专家围绕特殊需要信托在信托产业、信托立法,保险领域以及残疾人群体、老龄群体等方面展开论述和演讲。会议研讨阶段,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北京理工大学、外交学院、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政法实务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28位专家就中国特色现代特殊需要信托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还发布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廉慧教授、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副主席王向前副教授主持的北京市法学会专项委托课题——“构建中国特色特殊需要信托制度的主要方向、基本模式和重大任务”的研究成果,并为课题支持单位及子课题负责人颁发了课题突出贡献荣誉证书。

(北京信托法学研究会供稿,市法学会联络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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