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法学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新一届理事会选举
2022年7月15日,丰台区法学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丰台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刘朝茂,丰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宗,丰台区副区长、丰台公安分局局长刘禹锡出席会议,90名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丰台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丰台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草案)》等大会文件,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其中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理事80名。理事会选出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7名、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36名。刘永宗同志当选丰台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刘朝茂祝贺会议圆满成功,强调丰台区法学会自2016年12月成立以来,围绕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大力开展法学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特别是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丰台区法学会在全市16个区法学会中,率先落实了编制,成立了秘书处,为做好区法学会工作奠定了组织保障。深入推动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法学会会员,下沉到乡镇街、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法律服务,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希望丰台区法学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和增强法学会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首都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法学会在基层法治建设、法律服务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好会议制度、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
刘永宗会长代表区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作了表态发言,强调: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要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针对区域重点任务,深化相关法学法律问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要聚焦首都政法工作实践、法治建设实践,做好学术研讨、咨询论证、法治评估工作,努力为法治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主动对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要切实肩负起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奋力谱写丰台区法学会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丰台区法学会供稿 社会工作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