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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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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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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该法自2013年12月召开立法成立大会至今,三年起草,两年审议,历经四审,备受关注。

  在《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中,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的专家学者多次参与了相关的立法咨询论证工作,邱宝昌、阿拉木斯、张韬等研究会的专家学者,从2013年12月27日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成立大会开始,就主动参与《电子商务法(草案一、二、三次审议稿)》的研讨;多次组织参与了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论坛、讲座,吕来明、薛虹、王洪亮、张建、王文华、周友军、陈韶光、朱巍、郞丹科、杨晓军、陈剑等专家学者,通过课题研究、发表论文或接受采访等形式,对《电子商务法》的立法问题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观点。

  (上图为:2013年12月27日下午,电子商务立法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云南厅举行,电子商务立法专家组邱宝昌、阿拉木斯、张韬参加成立大会,邱宝昌在成立大会上作主题演讲。在电子商务法立法成立大会上,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分别建议网信办、公安部、中国消费者协会成为立法领导组成员)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组织了《电子商务法治论坛》、《数字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论坛》、《电子商务规则与电子数据效力论坛》、《电子商务立法建议研讨会》等专题会议,就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电子商务立法中有待完善的部分内容进行广泛交流。研究会的专家学者多次参与了相关的立法咨询论证工作,在三审稿征求公众意见期间,邱宝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送了《电子商务困惑与立法思考》、《电子商务法的十条建议》、《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九十九条专家建议稿)》,并在全国人大网立法建议中,对三审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同时,研究会专家学者们也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观点、提出建议,提出的“关于微商治理、电子商务广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电子商务合同、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等方面的建议被立法机关采纳。

  

  (上图为:中国法学会张文显副会长和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的邱宝昌、王文华、周友军、丁道勤等专家合影)

  在四审稿审议期间,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发表了《滴滴事件给电子商务立法的启示》、《再谈<电子商务法>四审稿之责任认定》等文章,同时研究会的很多专家学者对电子商务立法中需要明确和回应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在四审稿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采纳了研究会专家提出的将“相应补充责任”修改为“相应责任”的建议。

  

  (上图为: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周运清、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长处廉建设、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谢安平、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吕来明、张建、陈韶光、朱巍、霍玉芬、陈凤翔、赵颖等等专家参加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举办的“电子商务法三审稿研讨会”)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从无到有,从探索到成熟,从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到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电子商务法》凝结了各界的心血,凝聚了社会共识,在推动社会共治等方面得到广泛认同,在权益保障、促进发展等方面有所创新,令人欣慰。虽然《电子商务法》在调整范围、平台责任、个人信息保护、跨境电商、先行赔付、公平竞争等方面还存在争议,但《电子商务法》在起草、审议过程中逐渐达到了最大的社会共识,充分体现了立法的博弈与包容,因此更需要电子商务法专家学者深入思考和研究。

  为立一部良法,专家学者们凝心聚力、走访调研、深入思考、多方论证,提意见给建议,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部法律的出台凝聚了研究会各位专家的智慧和劳动。电子商务行业将随着《电子商务法》的生效实施进入新时代。希望《电子商务法》能充分发挥作用,实现电子商务法规范秩序、保障权益、促进发展的目的。

  感谢所有专家学者的付出!感谢研究会顾问团队的指导!感谢媒体朋友的鼓与呼!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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