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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赴法国、意大利参加第三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等法学交流活动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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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4日至10日,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副调研员周远清为团长带领首都法学、法律专家一行5人远赴欧洲法国首都巴黎和意大利首都罗马参加了“中法法律交流日活动”、“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

  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团长、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罗马律师协会主席,意大利地方法官联合会代表,意大利上诉法院院长,上诉法院副检察长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秘书长法利来先生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出席论坛的中方学者来自北京、重庆、上海、广东、陕西等地的法学、法律专家共计24人。

  “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是中国-欧洲法学法律界的长效交流机制和合作平台。第三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以“重建法律和经济丝绸之路”为主题,重点围绕“中欧法律合作之未来”、“司法制度”、“竞争政策”、“刑事法律的发展”、“民法”、“金融及资本市场:中欧发展之比较”、“法律保障和登记透明作为确定营业场所之优势”等中国与欧洲国家共同关注的有关法律法规问题展开讨论,并为两国在相关法律的立法、司法、执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对策建议。

  “中国—欧洲法律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罗马律师协会、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意大利最高上诉法院律政厅、中国政法大学共同发起,旨在通过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研讨交流,增加法律确定性,推动中国和欧洲在法学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发展中欧关系,提升中欧经济合作与发展水平。

  本次论坛得到了欧洲议会的高级赞助,并列入中欧建交40周年纪念活动之一。

  “中法法律文化交流日活动”是中国法学会与法国比较立法学会共同发起并举办,旨在搭建中法两国法学界、法律界人士共同交流法律文化,增进了解和互信的重要平台。法国比较立法学会成立于1869年,在其注册时就被确立为“公共事业机构”,它汇集了法国本土及海外的学者、法官、律师、公证人和法律从业者。其在法国本土及海外分别组织国际会议,讨论契合时代发展的议题。该学会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国际劳工局和欧洲委员会中享有咨询地位,它拥有庞大的网络,涵盖在法国本土和海外的通信机构和个人,是法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团体。

  为进一步扩大首都法学、法律界的影响力,我会紧紧围绕本次论坛议题,精心组织、积极筹备,在所属的39家研究会、社团法学会的专家学者中广泛征集论坛发言人选,组织了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等准备前往上述两国,进行学术交流。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会长苗乐如,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显冬,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彭智刚,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晓霞分别以“北京市房地产的探索”、“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中应借鉴大陆法系传统明示其法律渊源”、“单位行贿罪在中国的治理”和“中国司法改革的领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题做了精彩的发言,为解决民法、刑法等法治建设和司法制度改革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

  北京市法学会此次组织首都法学、法律专家参加对外法学交流,是北京市法学会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法律外交、发挥首都法学、法律资源优势的又一次有益实践。

  (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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