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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论坛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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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法学会、各法学社会团体,市政法各单位:

  中国法学会拟于2020年第三季度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论坛,合并举办第十五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2020)、第十五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统一为“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办好这次论坛,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研究不断引向深入,实现论坛成果的最大化,论坛主题征文活动已正式开展,现将征文的有关事项转发如下,欢迎首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

  为更好组织参与论坛征文,市法学会将统一收集,集中报送中国法学会。请各区法学会、各法学社会团体,市政法各单位履行政治和学术把关责任,年7月12日前将论文统一发送至市法学会研究部bjfxhyjb@sina.com。不接受作者个人报送论文。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论坛的通知》附后。

北京市法学会

2020年6月11日

  ( 联系人:市法学会研究部 夏天宇 肖然 67634590)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中国法学会拟于2020年第三季度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论坛,合并举办第十五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2020)、第十五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统一为“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布局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今年继续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论坛,并统一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主题,旨在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阐释、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满腔热忱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积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作出应有贡献。

  为办好这次论坛,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研究不断引向深入,实现论坛成果的最大化,现决定统一举办论坛主题征文活动。欢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征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指引

  本次论坛征文的主题为“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第十五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侧重于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法治论坛(2020)侧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先行先试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第十五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侧重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论文题目参考“征文选题指引”,见附件。

  二、征文要求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论坛主题,论文内容偏离论坛主题或不属于新近论文的,不纳入评选。

  2.论文应已经在国内公开发表。鼓励从不同的学科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研究。

  3.论文要有创新性,理论联系实践,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字数不少于6000字,参照《中国法学》的规范格式。

  4.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论文和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zgfxhlt2020@163.com。论文和个人简历均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论文文档的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论文本身请做隐名处理。个人简历和论文发表情况另页附后,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称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以及论文刊载的期刊、报纸或权威电子媒体、刊物等信息。

  三、评审和颁奖

  1.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专家匿名评审,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论文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作者可以论文为基础申报招标课题或申请委托课题。

  3.作者(或第一作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一等奖论文自动获得参加第八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的资格。第十五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报告人(年龄40周岁以下),原则上从获奖者中择优产生。论坛举办单位为报告人提供交通、食宿等费用。

  4.对具有较大决策和立法参考价值或司法适用价值的获奖论文,进行凝练后通过中国法学会《要报》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5.根据有效稿件的组织报送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若干名,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附件:征文选题指引

中国法学会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联系人:曹 菲 010-66135703   杨 力 010-6651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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