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关于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及提名奖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法学会按照联合下发的《“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工作实施办法》(京法会[2016]17号)和《关于开展“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法会[2016]18号)》的文件要求,2016年4月初,向在京法学院所、研究机构,北京市政法各单位,北京市法学会所属研究组织下发了评选推荐工作通知,截止6月底,共收到各推荐单位推荐候选人56人,经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选,53人获得参选资格。
按照评选程序,2016年6月16日,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法学会联合组织召开了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会议,经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委员会初评、复评,评选提出了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及提名奖获奖建议人员各10人。
经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对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及提名奖获得者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9日至8月22日止。
附件:
1、《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公示名单》;
2、《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公示名单》;
3、《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委员会委员名单》
附件:
联系人:李倩 67634586 李连旺 67634590
北京市法学会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