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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召开
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学习交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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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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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23日下午,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胜利举行之际,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组织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我们党继续带领亿万人民团结奋斗奠定了重要的思想政治基础,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决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会长胡锦光表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是破除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重要法宝,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自我革命”是这一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这为纪检监察学研究指明了方向。“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反腐败需要抓住“人民起来监督政府”和“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两条路径同步开展。“自我革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与全面领导下的自我革命,是纪检监察学最为核心的理论依据。纪检监察学尤其是监察法学研究,要重点关注“自我革命”的制度化法治化问题,要重点关注在反腐败形成压倒性态势下用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力问题,要重点关注从“不敢腐”向“不能腐”的制度构建问题,要重点关注反腐败预防机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旭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将高质量发展作为主线任务,并将我们自己的现代化道路作为支撑,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二十大报告中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作为重要内容,突出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理论型政党、学习型政党和创新型政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对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做出了很好的阐述与总结,并强调了对马克思主义要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二十大报告中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将法治在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中放到了更高的地位。王旭教授对北京市监察法学会的发展提出了理论示范、辐射全国的展望,以监察法学作为纪检监察学重要的理论阵地,并带动其他三个纪检监察学科下的二级学科进行联动发展。

  副会长李昕认为,“人民”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随着社会基本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党中央更加注重在民生保障方面倾注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仍需增强,“新型举国体制”需要在市场主导的基础上强调国家的积极作为,这是中国式现代化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报告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数据安全和整体安全都是当下学术需要回应的热点问题,是法学学者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副会长王锴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是迈向第二个百年征程非常重要的指引性报告,勾画出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前景。报告特别提出,“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法宝,与毛泽东主席提出的“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第一个法宝形成历史性呼应,为纪检监察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理论原点。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胜利举行这样一个关键而光辉的历史节点,纪检监察学科未来大有可为,研究会和广大研究者更应当有所作为。

  副会长谢安平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总结了五年来和新时代十年来的成就,其中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和坚持防治污染纵向推进不动摇让人感触至深。报告描绘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明确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朝着这一目标共同发力。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

  副会长于文豪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两个“三”特别令人难忘,一是十八大以来的三件大事,二是必须牢记的“三个务必”。作为法学工作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有五个方面尤其值得关注。一是党的领导创新发展,明确“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与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形成结构性呼应;二是民主法治整体推进,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三是宪法实施重点突破,提出宪法实施的“四个坚持”,要求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四是人类文明价值共识,提出“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要求加强文明互鉴;五是腐败治理制度效能,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方面不断努力。

  副会长曹鎏表示,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时期,总书记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明确提出“始终坚持”的要求,对监察法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带来新的契机。在党的自我革命和人民监督这两个“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时期答案中,我们可以找到监察法发展使命中的理论依据。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是保障和推进纪检监察现代化的重要使命,应当从推进监察法的法治建设、形成整体主义视角之下的系统观、完善一二级学科之间的体系构建等三个方面来构建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实现法治与政治的融合。

  常务理事陈征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是监察法研究的重要引领。反腐败问题不只是政治学问题,更是监察法学问题,应该将反腐败问题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果是同监察法治体系的完善密不可分。监察体制的完善应该从“腐败的土壤”出发,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常务理事田夫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部分的新表述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对于“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组织机制”的论述,应当将执法司法放在更大的政治背景和社会背景中理解。党的自我革命对于监察法治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是重要的逻辑原点与理论创新点。

  常务理事张凌霄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有两处令人印象尤为深刻:一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关系党和人民前途命运的大事,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一定要在依法治国的这个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法律人,尤其是一直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基层工作者,对将依法治国提至如此重要地位高度认同;二是大力反腐。反腐败斗争一刻也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响冲锋号,律师行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伟大的党创造伟大的基业,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要努力为党的法治事业贡献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理事兼副秘书长王理万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监察制度作为党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具有基础性功能,以此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是互为一体的,要把“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和“党的自我革命”深度结合,使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与监察制度紧密互动,既要发挥专门机关反腐,强化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也要充分动员人民群众的力量,加强对公权力的民主监督,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力监督体系。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制度现代化和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意,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使得公权力真正受到制约,人民的主体性和自主性才能得到保障,整个社会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

(联络部编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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