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会动态 > 学会新闻

房山区法学会完成新一届理事会选举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2日
  • 【字体:

  2022年3月31日,房山区法学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一级巡视员李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明哲出席会议,110多名会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房山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房山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及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等大会文件,会议采取举手表决和等额选举的办法,全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其中常务理事会选出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7名。选举出理事21名。王明哲当选房山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一级巡视员李宁祝贺会议圆满成功,强调房山区法学会自2017年初成立以来,通过大力开展法学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特别是结合房山区实际区情特点,深入推动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法学会会员,下沉到乡镇街、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法律服务,涌现出了“无诉讼村居建设”等一批典型事迹和隗永贵等一批先进人物,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希望房山区法学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持和增强法学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确保法学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发挥职能作用,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中,加强与法学院校、政法各单位、立法部门协同合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作用;加强区法学会自身建设,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和人员、经费保障,做好会员服务管理,进一步增强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王明哲同志代表区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作了表态发言,强调: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准正确政治方向;要切实加强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房山;要进一步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

( 房山区法学会供稿  社会工作部编辑)

Copyright 版权所有:北京市法学会 主办单位:北京市法学会
备案号:京ICP备18059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0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