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与金融的法律治理”学术研讨会召开
12月14日,由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主办、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数字经济与金融的法律治理”学术研讨会在京师科技大厦召开,6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新华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予以报道。会议聚焦区块链法治、数字货币监管、数字经济立法等热点法律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有关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的等一系列重要论述,金融科技发展前沿开展法学研究,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法律安全保障。
会议首先召开了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副会长胡继晔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银行法中心主任管晓峰教授、市法学会办公室王森、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战略官方亚南教授分别致辞。研究会会长张柔桑教授做工作报告,总结了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明年的工作任务。他提出,作为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国家创新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聚焦区块链、数字货币、数字经济与数字金融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重点研究数字经济立法,数据的财产权界定,数据存储、流转、运用的私法、公法与主权问题,区块链、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从法治上研究如何加强对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规范,探索建立适应区块链技术机制的法律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安全有序的发展。在研究会建设方面,重点要不断提升研究会的学术活力,扎实搞好研究会人才建设和秘书处的建设。会议增补了13位理事、12位特邀理事和6位常务理事,选举副会长胡继晔兼任秘书长。
“数字经济与金融的法律治理”学术研讨会,由主题发言和圆桌论坛两个环节组成。主题发言的第一阶段由北京甲乙丙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法学家郭卫华主持,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郭宏彬进行学术评议。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原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刘兆彬针对数字经济的法律问题做了主题发言,阐述了数字经济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数字经济立法的应把握的原则。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院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巡视员、副主任胡伟新,就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做了发言,对数字货币的定义做了辨析,探讨了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以及相互关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副会长胡继晔针对数字货币监管问题做了发言。他认为,数字货币监管存在消费者保护、全球化资产流动和单一的主权国家各自监管之间存在的对立、难以确定法律责任主体等难题。解决这些难题,首先需要明确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其次可采用“监管沙盒”的方式对区块链进行监管,以平衡区块链创新与风险,他指出,数字货币监管的核心问题是建立区块链金融企业的技术准入制度、审核注册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国家健康产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大数据规划设计分院研究员李蕴光,重点就区块链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作用问题做了发言。他认为,政府区块链数据管理和数据开发平台虽然将应运而生,但依然存在技术缺失、数据权属不明、安全问题紧迫等现实困境。他提出应提倡采用BOT模式,搭建由政府牵头的区块链公共应用平台,这将会具有非常巨大的意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宋健从互联网公式技术的角度对我国法人代表制度的转向问题做了发言。他指出,我国在对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立法中仍然沿用传统的法定单一制,但是公司代表人制度本质上应当属于公司法中任意性规范所规定的范畴。与多数立法例所规定的意定多元制相比,法定单一制存在种种劣势。他认为,目前实现向意定多元制的转变在立法上并非难事,对这一转变给交易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可以依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技术予以消解。
第二阶段主题发言,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洁云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兼培养办主任萧宝兴共同主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文胜做了学术评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叶萍就区块链虚拟数字币代币发行融资(ICO)法律问题做了发言。她指出,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虚拟货币被一些不法分子过度炒作,社会上出现了代币融资的乱象,易引发金融风险,危害社会稳定。她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剖析了区块链应用过程中可能触发的刑事违法红线,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角度对区块链及其应用的法律规制和综合治理提出了建议。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柯达以数字货币监管为视角,针对代币票券的法律内涵与制度完善问题做了发言。他认为,基于保障人民币无限法偿能力、加强人民币现金管理的需要,“禁止代币票券代替人民币流通”的基础法律规定仍需保留,但其具体法律规定由于存在规范等级较低、缺乏系统性、认定要素残缺等问题,需要进行完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孙南翔,针对数字税的法律争议及其影响问题做了发言。他认为,本质上,商业模式的创新推动国际税收规则的变化,数字税的推行具有其合理性,建议我国应更加重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数字经济工作组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应积极分析各国数字税收规则的发展趋势,主动参与到数字经济国际税收立法的进程之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谢彩凤围绕新形势下助贷行业的法律风险及出路问题做了发言。针对助贷行业目前存在着无序发展以及涉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放贷、资料造假骗取贷款、违规高收费、变相提供增信服务等问题,她提出了助贷行业应坚守初心,回归助贷业务本源,监管机构应采取审慎合理的监管措施,进一步改进收费模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金融部合伙人刘进一律师,针对大数据立法在网贷监管中的运用做了发言。他运用SPSS软件对网贷平台进行了相关数据的问题分析后提出,确保监管效果,应建立包括资信、学历、一定数量实缴资本等准入指标。对于已经准入的网贷机构,可通过落实银行存管、限制投资利率、加强违法网站查处等措施,确保监管效果的可持续性。
研讨会上设置了“数字金融及数字货币+法治”、“区块链+金融”两节圆桌论坛。《清华金融评论》资深编辑王蕾主持了第一节圆桌论坛,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战略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方亚南,《证券日报》社编辑部主任、高级编辑袁元,中国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联盟副理事长单勇忠,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大数据风控部技术部副总经理刘志兴,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律师,围绕数字金融及数字货币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各种问题,提出了完善法制、加强监管的意见和措施。第二节圆桌论坛“区块链+法治”由胡继晔教授主持,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主任王明亮、西安华域网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CTO刘宏超、新华通讯社高级编辑杨兆波、弦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CEO武婕、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进军参加讨论,重点探讨了区块链技术的缺陷、区块链的信息安全、区块链在法律行业的应用、区块链的法律保障等问题。
(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