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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施伟东一行
到北京市法学会调研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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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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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党组成员、秘书长董立武,研究部主任科员孙建伟一行3人到北京市法学会调研研究会、区法学会党建工作情况。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李宁接待来访客人并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市法学会一级巡视员贾沫微,学会机关部门负责人雷建权、周远清、刘东阳、白贵秀参与接待及调研座谈活动。

  座谈会上,施伟东同志介绍了此次调研任务及相关事项。周远清同志介绍了北京市法学会有关情况、所属研究会及区法学会的党建工作主要特点及成效、推进党建工作的思考等。双方与会领导及相关人员围绕研究会、区法学会党建工作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通过交流,基本形成了三点共识。首先,进一步增强了加强研究会、区法学会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家认为,加强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区法学会的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章党规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工作,是履行法学会政治职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更好地承担起政治任务,把研究会、区法学会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的重要保证。当前,研究会、区法学会的党建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作为讲政治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第二,进一步明确了研究会、区法学会党组织的基本方式。加强法学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势在必行,必须依据党章党规和各自实际,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对具备条件的,要积极推动成立规范的党支部;对不具备条件的,要推动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建工作小组等功能型党组织。同时,要充分利用党建激励措施,发挥地方党委社会工委党建工作的有效资源,购买党建岗位,为研究会派出党建指导员等。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积极推动研究会、区法学会等基层单位成立党的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第三,进一步弄清了研究会、区法学会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大家感到,研究会、区法学会党组织的职能任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组织会员开展政治学习,统一会员思想认识,提高会员,特别是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会员对党的感情认同;二是组织会员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课题研究、年会、研讨会等各项活动的政治审核把关,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本研究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四是团结凝聚会员和专家学者,发现、培养和推荐法学法律人才,鼓励党员参与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研究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

  本次座谈交流,讨论热烈,氛围深厚,受益良多。双方提出建立京沪法学会工作合作交流机制,适时交流经验做法,相互学习借鉴,资源共享,共同提高,有力地推动京沪法学会创新发展。

  会前,施伟东等来访人员,在专职副会长李宁、一级巡视员贾沫微的陪同下,参观了北京市法学会建设情况展窗(柜)、办公场所、工会活动宣传图片等,并合影留念。

  (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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