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石平专职副会长率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台考察交流台湾地区社会管理情况
2012年6月26日至7月2日,以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为团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武国瑞、湖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书记文泽纯为副团长,江西、贵州等全国15个省区市党委政法委和法学会同志组成的中国法学会代表团一行18人,赴台湾考察了解台湾地区社会管理方面的情况。
本次考察交流是应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的邀请。围绕台湾地区的法律扶助(即法律援助)制度、民间调解制度、社区建设等社会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座谈、相互介绍情况并互动问答。
主要行程安排是:①拜会“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②拜会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③拜会新竹市“警察之友会”;④参观访问彰化市鹿港镇“调解委员会”;⑤参观访问高雄市加昌里社区;⑥参观访问花莲市民生社区。
本次考察交流的主要特点:一是考察参观范围广。前后行程1200余公里,遍及台湾地区北、中、南部,有助于全面了解台湾地区的社会管理情况。二是接触基层民众多。考察参观项目多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助于深入了解台湾地区的基层社情民意。三是考察交流重点突出。围绕法律援助、基层调解、社区管理等专题,进行比较深入地了解,针对性强。四是代表团成员涵盖范围大。团员来自祖国各地,便于同台湾群众交流,全面介绍祖国发展和各地社会管理情况,座谈现场气氛热烈,感情融洽。
通过考察交流可以感受到: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虽然政治制度不同,司法体制各异,社会情况更千差万别,但在坚持和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前提下,全面了解、借鉴台湾地区社会管理的有益经验,对于我们深化认识社会管理规律、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体制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总体看,本次考察交流遵照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深化了海峡两岸有关社会管理情况沟通,增进了相互了解和感情交流,取得较好的效果。
本次考察交流是应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的邀请。围绕台湾地区的法律扶助(即法律援助)制度、民间调解制度、社区建设等社会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座谈、相互介绍情况并互动问答。
主要行程安排是:①拜会“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②拜会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③拜会新竹市“警察之友会”;④参观访问彰化市鹿港镇“调解委员会”;⑤参观访问高雄市加昌里社区;⑥参观访问花莲市民生社区。
本次考察交流的主要特点:一是考察参观范围广。前后行程1200余公里,遍及台湾地区北、中、南部,有助于全面了解台湾地区的社会管理情况。二是接触基层民众多。考察参观项目多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助于深入了解台湾地区的基层社情民意。三是考察交流重点突出。围绕法律援助、基层调解、社区管理等专题,进行比较深入地了解,针对性强。四是代表团成员涵盖范围大。团员来自祖国各地,便于同台湾群众交流,全面介绍祖国发展和各地社会管理情况,座谈现场气氛热烈,感情融洽。
通过考察交流可以感受到: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虽然政治制度不同,司法体制各异,社会情况更千差万别,但在坚持和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前提下,全面了解、借鉴台湾地区社会管理的有益经验,对于我们深化认识社会管理规律、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体制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总体看,本次考察交流遵照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深化了海峡两岸有关社会管理情况沟通,增进了相互了解和感情交流,取得较好的效果。
(联络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