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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司法实践研究基地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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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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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北京市形成生动实践,大力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2023年2月14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司法实践研究基地”成立座谈会。这是继2023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揭牌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法律监督实践研究基地”后,在京成立的第二家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实践研究基地。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同志与市法学会党组书记郭旭升同志共同为研究基地揭牌。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系列实践研究基地由市法学会依托5家成立,分别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立法实践研究基地、执法实践研究基地、司法实践研究基地、守法实践研究基地、法律监督实践研究基地,其他3家也将陆续揭牌成立。

  郭旭升同志在致辞时强调,要依托研究基地,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以其为工作指南,大力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以政法工作现代化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要牢牢锚定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和任务,提升政治站位,明确使命任务,发挥协同创新优势,将基地建设成为学习、研究、宣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平台,推动将科学理论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指导首都司法工作实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研究工作促进理论水平的提升和办案能力的增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玉萍同志致辞表示,研究基地的成立标志着北京法院在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迈出了新步伐、开拓了新局面,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深度融合、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在京华大地形成生动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基地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深入开展研究活动,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培养出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推动法治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走深走实。

  最后,寇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司法实践研究基地”,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要以基地成立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宣传阐释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首都法院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切实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完善调研工作格局,大力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水平,切实将科学理论转化为推动首都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要加强研究基地自身建设,统筹全市三级法院力量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研究,进一步掀起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热潮,加强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其他实践研究基地的交流合作,努力将研究基地打造成为人才培养和司法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同志主持座谈会并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司法实践研究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及有关研究工作情况。

  市法学会一级巡视员李宁同志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大法制办、市公安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法学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座谈会。

(研究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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