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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冯捷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信息中心
  •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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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捷

  秦老师从两个视角描述了应对环渤海区域大气污染的法律对策,即“区域合作”的实践路径和“地方法制建设”的实践路径。

  反思报告的内容,我认为有三点值得考虑:一是盲目“去煤炭化”。传统观点认为大气污染的最大行业就是煤电行业,但我认为,如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转型产业结构,深化自然垄断企业改革才是发展重点。二是对“十二五”规划重点区域之外的区域应给予重视,联防联控体制机制建设应尽快加强。三是引入第三方治理。在政府融资平台欠债严峻的当前,引入第三方治理不失为一剂良方,但第三方治理企业要遵纪守法,为此征信体制和行业自律体系要足够完善才能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