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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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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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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16日,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的主题是:环渤海区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出席论坛并讲话。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常务副会长田玉龙、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秘书长邵新莲、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玉斌、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领导及法学法律工作者、北京市法学会各研究组织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了会议。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北京市法学会承办,天津、河北、山东、山西、辽宁、内蒙古法学会协办,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提供支持。

  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致辞,他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综合性、长期性、艰巨性,需要依靠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才能进行。只有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的轨道,才能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制度和长效机制。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共同研讨、相互交流的平台。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共同关注区域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服务法治建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指出,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是全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是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阵地,在研究区域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出以下几点希望:一要广泛开展深入交流,发掘和整合区域资源优势,以服务区域法治建设为己任,带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宽领域、跨学科、多角度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论证活动;二要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从区域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重点研究一些带有共性或区域性的热点、难点问题,集思广益,共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建设环境提供智力支持;三要以问题为导向,研以致用,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分享研究经验,开拓法学研究的新局面、新领域。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所长、研究员常纪文分别就“关于环保法修订的几个问题”、“京津冀一体化环境保护的政策与法律”作了主题报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京津冀一体化环境保护法律对策研究”、“大气污染治理法律对策研究”、“河流水域污染法律对策研究”三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田玉龙对论坛做了总结:本届论坛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是一次与时俱进的会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提高的需求,是一次求真务实的会议;本届论坛征集的论文内容丰富,有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是一次成果丰硕的会议;论坛就诸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提出了法律对策建议、涵盖了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方面,是一次弘扬法治精神的会议。希望专家学者以此次论坛为契机,充分利用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这个载体,加强交流,提出建议,促进法学研究的大繁荣大发展;也希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在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下越办越好。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本届论坛主题鲜明,报告精彩,研讨深入,成果丰硕,会风清新。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断深入研究和交流,为环渤海区域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本届论坛组委会对收到的论文组织初评,中国法学会组织终评,确定获奖论文33篇,其中,一等奖8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论坛组委会还对85篇优秀奖论文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