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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十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八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征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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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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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法学会,各研究会,各市级政法单位: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第十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与第八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合并组织,由北京市法学会负责承办。按照中国法学会有关要求和“第十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八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本届论坛暨研讨会拟于11月下旬举办。现就论文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分论题

  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分论题:

  1.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区域协同立法中的实践问题研究

  2.数字经济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3.服务“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

  4.涉外法治问题研究

  5.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

  6.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研究

  7.共同富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8.北京“两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征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请各单位于9月1日前,集中将论文电子版发送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邮箱,并注明“第十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八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征文”字样,以便查收。

  (二)体例要求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10000字。

  2.格式。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论文关键词3-5个。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 Word 文本;标题层次为“一”“(二)”“3”“(4)”规则进行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三)质量要求

  1.论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区域热点,突出实践特色,突出对策措施,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 各单位对所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查把关,特别要进行政治性和学术性审核。论文应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切实保证论文质量。

  三、征文评奖

  北京市法学会将根据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工作指引》和《征文评奖办法》有关规定,对区域内所征集论文进行初评,中国法学会负责终评。

  (一)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暨研讨会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4个奖项。我们根据论文征集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推荐本省区市不多于3个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参评论文在评选或公示期间,若被举报抄袭,在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经报中国法学会论坛活动协调小组同意,取消其评审资格或相关奖项。

  (二)奖励方式

  北京市法学会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证书上加盖“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和“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组委会”印章。

  四、成果转化

  1.论坛获奖论文由北京市法学会择优推荐至《法学杂志》刊发,并对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观点摘要编发《首都法治要报》或推荐给中国法学会编发要报。

  2.北京市法学会负责撰写论坛综述,报送中国法学会、论坛主办各省区市法学会和有关部门,供领导决策参考。

  3.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将汇总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获得一等奖的论文结集公开出版。

  4.北京市法学会负责制作本届论坛暨研讨会获奖论文集或电子获奖论文集,印发与会人员和获奖作者。

  联 系 人:王波、肖然

  联系电话:010-67634590

  电子邮箱:bjfxhyjb@sina.com(“北京法学会研究部”汉语拼音首字母)

北京市法学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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