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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召开
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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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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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4日,北京市法学会召开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0年工作报告和2021年工作要点,选举市法学会会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齐静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崔杨,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萧有茂,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一级巡视员李宁,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雷建权,市法学会局级领导,不驻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市法学会机关干部共约80人参加会议。李宁同志主持。

  萧有茂同志向大会做了市法学会2020年工作报告,从“坚持政治建会、加强政治引领,加强学术引领、繁荣法学研究,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工作大局,坚持从严管理、规范组织体系建设,坚持注重实效、加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坚持深化改革、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六个方面全面总结了市法学会2020年的主要工作,并从“抓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北京市法学会改革方案》落实,做好学会换届工作,继续做好法学研究工作,重点推进法治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研究会、区法学会职能作用,开展好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多措并举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八个方面部署2021年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工作报告和2021年工作要点。

  会议同意市委副书记张延昆同志不再担任市法学会会长,大会一致认为,张延昆同志带领市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首都发展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法治实践、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会选举齐静同志为市法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

  齐静同志在讲话中对市法学会多年来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对学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五方面要求:

  第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领导法学会工作的制度机制,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持续创新发展。要牢牢掌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切实肩负起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第二,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学会服务保障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针对我市重点任务,深化相关法学法律问题研究。要聚焦首都政法工作实践、法治建设实践,做好学术研讨、咨询论证、法治评估工作,努力为法治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要加强智库建设,探索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对接合作机制,探索形成具有法学会特色的智库运行模式。

  第三,繁荣法学研究,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贡献力量。要发挥好“市级重点法学课题”导向作用,加强法治领域基础性、应用性问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要推进法治研究相关重点改革项目,强化市法学会品牌建设。要更加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发挥好《法学杂志》人才平台作用,继续推进“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百名法学青年英才”“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等建设,为法学研究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第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要主动对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研究提出更多解民忧、促民生、护民利的法律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区法学会、各基层法学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社会治理工作。要开展好“双百报告会”“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建设公益讲堂”等法治宣讲活动,为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法学会改革,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模式。持续抓好中办意见的贯彻落实,把我市具体措施推进和改革统筹起来,整体谋划、一体推进。要深入推进区法学会和各研究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要以落实“尊章守制抓规范,岗位履职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全面促进学会机关干部能力和素养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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