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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
成立大会与首届中国矿业法治暨矿业仲裁高峰论坛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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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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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与首届中国矿业法治暨矿业仲裁高峰论坛在京召开。本届论坛以“推进中国矿法进程、助力矿业仲裁发展”为主题,围绕着中国矿业战略布局、中国矿业现状、政策法律的弊端和修改建议、推进中国矿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进程、中小矿业企业发展出路、矿业争议及矿业仲裁等业界关注事项,就我国矿业领域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矿业权退出补偿、矿业走出去、矿法修改、矿业智库建设矿业纠纷解决机制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别从战略角度、学术角度、法治角度阐述了各方观点。

  论坛由北京企业法治和发展研究会联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由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北海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北京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中国矿产资源与材料应用协同创新平台、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

  

  论坛上,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崇坤致辞并宣布成立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任命曹旭升为常务副主任,李裕伟、李显冬、孙玉麟为副主任,鲁坤忠为秘书长,唐长钟等8位同志为副秘书长。聘任了高级研究员、研究员并颁发了证书。北海仲裁委员会主任钟宏为北海仲裁委员会矿业调解专家、矿业专业委员会、矿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颁发了聘书。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被北海仲裁委员会聘任为终身名誉主任。

  论坛由矿业法治高峰论坛和矿业仲裁高峰论坛两部分组成。

  矿业法治高峰论坛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院长张洪涛到会致辞。著名矿床地质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毓川发表《中国矿业健康发展中产业政策问题探讨》主题演讲,原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研究员李裕伟发表《中外矿业税费对比》演讲,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冬教授发表《矿业权出让与估值调整协议》演讲,自然资源部地质矿产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付英发表《谈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问题》演讲,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研究员陈从喜发表《关于砂石粘土类矿产单独立法的思考》演讲,中国矿业报副社长兼总编辑赵腊平发表《从舆论角度谈重塑矿业形象》演讲,《国际矿业风云》作者薄少川先生发表《矿业走出去与矿业国际化》演讲,自然资源部油气中心开发室主任许书平发表《矿业权管理改革前后政策对比》演讲,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律师发表《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改革建议》演讲,并发布了《全球疫情背景下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研究结题报告》。

  矿业仲裁高峰论坛上,北海仲裁委员会主任钟宏发表了《仲裁是矿业纠纷解决的新平台》的致辞。天津大学法院院院长孙佑海发表《建立符合矿业特点的争议解决机制》演讲,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孟磊副教授发表《矿业仲裁人才培养》演讲,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唐长钟先生发表《矿权赔偿中资源储量核实与评估的案件解读》演讲,资深媒体人苏赢先生发表《打造全媒体时代的矿业和仲裁风口矩阵》演讲,中国矿产资源与材料应用协同创新平台秘书长陈宇清发表《浅谈矿业纠纷处理中的技术支撑》演讲,杨贵生律师发表《矿产资源新政与矿业仲裁》演讲,张利宾律师发表《国际仲裁中产品分成合同项下的矿权问题》演讲,申升律师发表《矿业仲裁的范围及其纠纷类型分析》演讲,中国黄金集团刘凤新先生发表《矿业仲裁要对造假说不》演讲、曹旭升律师介绍了《中国矿业智库构想》,宣告分别组成课题组,开展《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矿法重点问题研究》、《矿业权退出补偿制度研究》、《矿业仲裁指南》、《矿业纠纷争议解决机制研究》等系列研究。

  与会专家认为,我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矿产资源,保证我国的矿产资源安全就是保障我国的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完善我国矿业法律制度,应当具有战略眼光、国际视野、理论前瞻。论坛呼吁我国矿业法律人讲好矿业故事,传播矿业声音,为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联络部编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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