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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
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会长刘岩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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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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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8日是北京奥运会开幕12周年纪念日。在这一时间节点,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会长刘岩接受了民主与法制时报的采访,就如何评价我国的奥林匹克法律实践、奥林匹克法律事务主体具有哪些特点、我国现阶段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实践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2008年奥运会的法律事务以及其他业务是否完全适用于2022年冬奥会等问题发表了独到的看法。

  他表示,北京奥组委法律工作业绩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奥林匹克法律实践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我国大型国内、国际活动组织机构的法律工作提供了重要经验。2001年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北京奥组委成立的同时就设立了法律事务部。当时奥林匹克法律事务在中国几乎没有人深入研究过。北京奥组委富有预见性和创新意义的法律业务,在多个法律领域全面开创了我国奥林匹克法律工作局面,确保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体育规则、奥林匹克规则,防范和化解了北京奥组委及北京奥运会面临的法律风险,为把北京奥运会办成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北京奥运会以及奥组委法律工作成果,既值得北京冬奥会以及冬奥组委继承与发展,也对其他赛会组织机构、主办城市具有参考价值。但2022年冬奥会有别于2008年奥运会,其他城市同北京也存在诸多差异,在学习借鉴时,应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不可生搬硬套、守旧倒退。

  (联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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