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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
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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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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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期间,中国法学会出台了加强地方法学会课题研究工作的意见,北京市财政局出台了规范市级党政机关课题经费管理和压缩课题经费的意见,对课题管理和经费支持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法学会现有的课题管理办法需要进行修改,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工作也要相应调整。现就2020年5月27日发布的《北京市法学会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进行变更发布,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以本公告为准:2020年5月27日发布的《北京市法学会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废止。在本公告发布之前提交的课题申报,可以依据本公告做出调整。

  一、课题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2020年全市重点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推出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中能管用的研究成果,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内容

  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标明委托的课题除外),依据《北京市法学会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课题指南”)的题目申报。其中:

  重点课题不能改变题目,可以确定研究角度;

  一般课题可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题目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题目主要研究方向;

  青年课题题目自拟。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所申请课题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有充裕的研究时间,能够始终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并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请人是法学会会员,工作单位在京并在承担课题期间主要在京工作。

  3、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局级以上行政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青年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的不能超过两个。

  5、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8人,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不少于3人,课题组成员应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专家,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

  6、承担北京市法学会市级法学研究课题尚未取得《结项证书》的,正在承担其他省部级机构相近内容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7、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项目经费一并追回。

  8、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4]34号)、《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京财综[2015]1562号)的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市级课题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课题单位需符合上述承接主体要求。

  四、课题改革

  1、实行“成果导向”改革。总体思路是:“保重点、调其他,促转化、提质效,重培养、搭平台”。

  2、重点课题重点保障。课题立项后,每个课题提供经费支持3万元,结项后根据课题成果情况提供不低于3万元的经费支持。

  3、调整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课题立项后,不提供课题经费支持,由课题组自筹经费开展研究;课题结项后,根据课题成果情况决定经费支持力度。(1)有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的,升格为重点课题,经费支持标准参照重点课题;(2)成果采纳应用的或者结项评审为优秀的,按照一般课题标准一次性提供课题经费,暂按每个课题4万元支持(根据经费预算总额确定);(3)结项评审为合格的课题,不提供经费支持,颁发结项证书,准予结项。

  4、课题完成时限。从课题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鼓励立项当年内完成,当年内完成并通过评审的,可以申报下一年度课题。

  5、市法学会近期修改课题管理办法,并在“首都法学网”公布实施,适用于2020年立项的课题。

  五、课题成果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鼓励以决策咨询报告为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2、成果字数:重点课题不少于5万字,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不少于3万字。

  3、内容摘要:课题结项时需提交一份成果核心内容摘要用于公开出版,字数1—2万字。

  4、成果要报:在课题结项前,提交一份2至3千字的成果要报。

  六、申请时间

  2020年6月24日-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首都法学网(www.bjfxh.org.cn)“公告栏”或“法学研究——课题管理”栏目中下载《北京市法学会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及相关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

  2、课题申请人需提交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的《申请书》一式5份(含1份原件、4份复印件),并发送电子版。

  电子材料邮箱:bjfxhyjb@sina.com,邮件标题为:XX同志2020年市级课题申报材料。

  书面材料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四方景园1区6号楼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肖然收,邮编:100164

北京市法学会

2020年6月24日

  联系人:肖然

  电  话:67634590

  附件:

  1、北京市法学会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docx

  2、北京市法学会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3、北京市法学会2020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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