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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商标热点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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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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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下午,“2019商标热点问题研讨会”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举办。会议主题为“加强商标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由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与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商标法专业委员会承办,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支持,来自行政主管部门、法院、高校、律师事务所、企业等理论和实务界人士1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致辞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王立华主持。研究会会长曲三强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我国商标法在知识产权立法中的发展进程以及商标法在该体系中的特殊地位。他认为,随着我国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和知识产权保护地位的提升,商标法体系的建设对我国来说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法治国家,必须从法律上提出既符合法理又符合国情,同时又满足国际准则的应对之策。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巡视员徐建宏在致辞中指出,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商标申请量最多的国家,连续17年位居世界第一,有效商标注册量占世界商标总量的40%,是全球知识产权申请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的商标局站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成果显著。他强调,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希望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努力搭建桥梁,凝聚改革共识,营造尊重知识价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营商环境。

  

  

  研讨会主题为“商标确权与授权”和“商标权保护”,共有9位发言嘉宾围绕主题展开论述,为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思路和观点。专题一发言环节由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商标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彦律师主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助理潘伟法官的发言题目为“商标授权确权纠纷解决的难点问题”。她以实务审判中的三个难题作为切入点,阐述了如何在商标授权确权纠纷审理过程中就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道德评价与法律评价、尊重立法与创新司法之间进行平衡与抉择。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二处副处长胡安琪以“商标法律制度发展”作为发言主题,系统介绍了商标法律制度的最新进展,分别从“商标法律的发展历程”“商标法的最新修改”“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制定”“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制定”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北京市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陈玉韩律师(代表马翔律师)结合办理案件的实务经验,具体论述了对《商标法》第十条一款(七)项中“欺骗性”的判断与思考。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教授的发言题目为“商标相似性审查的判断标准”,从《商标法》第三十条展开分析,认为在相似性审查的过程中,应当坚持混淆可能性的判断标准,同时作为政策考量,在审查相似性适用《商标法》第30条时,特定情况下尽量采取从宽原则。

  

  

  专题二发言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金平主持。同济大学教授张伟君针对涉外定牌加工(OEM)商标侵权判定规则进行论述。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商家泉律师的发言题目为“在先使用的申请排他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春玲的发言题目为“商标的行政管理与保护”,全方位、多角度地介绍了北京市的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易珍春的发言题目为“商标的司法保护问题”,主要围绕着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衔接问题与商标法适用问题进行分析,通过三个案例说明了法官遇到新问题时面临的艰难抉择。孙彦律师的发言题目为“‘描述性使用’在商标侵权中的抗辩研究”。

  

  与谈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刘燕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和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华权共同与谈。

  

  杨明教授针对发言嘉宾的论述,分享了对商标法的一些思考。他表示,从商标法的源头来看,它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个分支,并不能简单归为排他性的财产权。商标法要回归到基本法的本质上来,才能更清晰地理顺相关问题。他还指出,用产权规则来评价商标权有不当之处。第一,因为商标权缺乏财产权边界清晰的特点,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还是特定标识又或者特定使用方式,尚存争议。第二,产权规则保护本身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交易,而商标权保护的是商标或者保护某一个特定意义,所以产权规则建立的基础,商标法并不具备。如果要适用混淆标准,对应的一定是未达混淆标准就一定不构成侵权,这其中存在一个如何重新分析竞争效率的问题。

  杨华权副教授谈了两方面体会。首先,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还是要回到显著性问题上来考虑,现在的“混淆可能性标准”“淡化标准”以及商标使用标准,无不与显著性问题有关。面对现有理论和实践,不能拿学术理论代替法律依据,即法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必须遵守现有法律规定,严格适用法律而非创设法律,并且需要注意不同法域下同一概念的不同涵摄。第二,行政保护问题过去一直广受理论界诟病,但是目前司法保护无法应对知识产权领域的诸多纠纷,他调研的结果发现“七位一体”的保护模式能够大幅度地扩展和提高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途径和效率。所以讨论中国知识产权问题时,一定要立足于中国的语境,而不能照搬国外。

  副会长王立华最后作总结发言。他对与会人员的参会、发言嘉宾和与谈人将各自的研究成果和心得与大家分享、以及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杜颖教授团队的服务表示了感谢,他同时表示,研究会今后还将持续独立或者联合开展相关研讨,希望大家持续的关注和参与。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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