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会动态 > 学会新闻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2019学术年会暨
杜绝“以房骗老”案件发生研讨会成功召开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3日
  • 【字体:

  

  12月8日,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2019学术年会暨杜绝“以房骗老”案件发生研讨会在石景山区中国电科大厦成功举办。研讨会由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主办、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协办,会长陈洪忠,副会长王海桥、王德山主持会议,市法学会机关党总支副书记解嵘嵘到会并讲话,来自相关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律师等40余人参会。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王海桥教授致欢迎辞,并按照《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章程》和有关规定,与陈洪忠会长分别主持召开了研究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和第五次理事会会议。大会选举产生新增理事17名,增补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贺少林为常务理事,北京科技大学王竹青教授为常务理事、副会长兼秘书长。新当选的常务理事分别作了表态发言,陈洪忠会长作年度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研究会2019年工作,部署了2020年任务,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

  

  解嵘嵘同志代表市法学会讲话,对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和肯定,并围绕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研究会正确政治方向、要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首都法治实践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推动研究会工作创新发展等三个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和指示。

  

  研讨会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王德山副教授主持。陈洪忠会长立足当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增多、“以房骗老”欺诈类案件频发的情况作主旨发言。他指出,近年来老人被诈骗的事件屡见不鲜,这其中,尤以“以房骗老”的性质最为恶劣。“以房养老”本是政府部门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对于筹集养老资金意义重大。现在不法分子却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行骗,做“以房骗老”的勾当。受骗的老年人主要资产甚至全部家底悉数被骗,其危害程度远远超过其他诸如理财产品、保健品骗局,关乎社会稳定。陈会长从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要加强宣传。被骗的老年人基本上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以房养老才导致丢了房屋。如何引导老年人有保障地变现自己的不动产,要开展好立体式的宣传和警示教育。研究会将努力开展更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系列防骗攻略。二是要关爱老年人。不要再让老年人孤立被洗脑,一些事例都是因为子女的及时发现和制止才未造成房产被骗的后果。因此,建议在孝老、敬老方面加强制度性建设。三是要发挥律师的服务功能。“以房骗老”案件无一例外都没有律师服务,专业法律服务完全可以阻止老年人陷入重大财产风险。比如在公证环节,公证程序之中如果对重大财产转移规定有律师服务的必备环节,老年人不请律师就纳入法律援助,大部分以房骗老案件就可能避免。四是要加强房屋交易环节的把关。银行窗口对于老年人汇款持续加强“封堵”所发挥的作用有目共睹。应当加强研究,严格把关,增加与老年人核实的必备环节,从而暴露犯罪分子的“陷阱”。五是要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要坚持“以房骗老”有案必立,加大侦查投入,注重相关警情的上报、汇总、分析,坚决依法打击。六是要修改完善相关刑罚措施,加大刑罚的威慑力度。

  

  

  王竹青教授等10余位与会嘉宾也围绕主题,从加大普法力度、搞好事前防范、找准维权重点、落实援助举措、完善制度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有案例、有思考、有建议、有对策,现场互动热烈,学术氛围浓厚,为进一步加强对杜绝“以房骗老”案件发生的研究和实践工作提供了更多思路。

  本次研讨会在市法学会的指导和各位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下,在充满思想碰撞火花的浓厚学术氛围中圆满结束。通过深入探讨和交流,大家对如何杜绝“以房骗老”案件发生这方面的法律实务研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为下一步搞好理论攻关和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实践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供稿)

Copyright 版权所有:北京市法学会 主办单位:北京市法学会
备案号:京ICP备18059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0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