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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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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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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

  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是1980年11月成立(原名为——北京市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分会),1992年更名为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分会,2002年更名为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三十年来研究会历任会长的顺序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吴大英,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刘升平,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谷安梁。

  2009年6月27日,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举行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刘金国教授当选新一届理事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王称心副教授当选新一届理事会秘书长。

  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研究会的宗旨:高举并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引导首都法理学同仁和广大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开展法学研究和各项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民主法治建设理论。关注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保持清醒头脑,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紧跟改革发展的步伐,与时俱进,自觉地抵制各种错误和有害思潮。广大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很强,为研究会的学术研究和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主要领导

会  长

蒋立山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教授

副会长

刘双舟

中央财经大学

教授

张恒山

中央党校政法部

教授

朱力宇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李晓安

首都经贸大学

教授

刘作翔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教授

高其才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鲍  禄

对外经贸大学

教授

王称心

中国政法大学

副教授

吕  芳

国家法官学院

教授

谢鹏程

最高检察院法学应用所

所长

刘  娜

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办公室

副主任

吴庆宝

原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上海期货交易所法律部

总监

徐爱国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梁迎修

北京师范大学

教授

秘书长

尹  超

中国政法大学

副教授

  三、常务理事及理事会规模

  常务理事34人,理事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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