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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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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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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3日,由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农业大学主办,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协办的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学术年会在北京西郊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以“乡村振兴与生态法治”为主题,以“美丽乡村法治建设研究、生态法治研究、生态法治国际化研究”三个专题展开了学术交流与讨论。

  参加会议的有自然资源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北电力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律师和研究生等,共80余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院长龚利、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王秀海、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高桂林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珂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年会研讨分上下午两场进行。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中国农业大学任大鹏教授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高桂林教授分别就循环经济促进法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实施、农业农村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的职责、农业法与环境法的对话与合作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专门立法研究做了主题发言。

  下午,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王秀海、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中国政法大学绿色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侯佳儒、北京物资学院副教授李爱华、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马燕、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李玉梅、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谭柏平、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刘明明等17位专家围绕美丽乡村法治建设、生态法治研究、生态法治国际化研究等议题做了精彩发言。

  学术年会闭幕式上,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杨述兴、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高桂林致辞,向与会嘉宾致谢。

  2018年1月,中共中央1号文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提出要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作为多学科、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北京市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的成功举行,加强了学者间的交流、促进了环境法学术发展,受到专家、学者及研究人员的欢迎。

  (供稿单位: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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