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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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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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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是由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法学会共同主办,旨在总结推广首都法学、法律界在法学理论研究及法治实践中取得的成就,推出优秀成果,为加快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撑。

  根据《“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实施办法》,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法学会于2017年5月9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届“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市法学会所属研究组织、各区法学会、市政法各单位、在京法学院所推荐,共收到初评参评成果72部、篇。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按照《“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实施办法》和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对上述参评成果进行了形式审查,确定符合评选要求的成果为69部、篇,其中著作27部、论文42篇;不符合评选要求的成果3部、篇,其中著作1部、论文2篇。

  按照《“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办单位和相关专家学者29人组成的评选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担任主任委员。2017年9月14日至16日,召开了评选会议。评选会由王利明教授主持,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参评成果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评选,对投票结果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获奖成果建议名单:其中,著作类一等奖2部、二等奖5部、三等奖8部;论文类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0篇。为了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评选结果的公信力,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7日00:00至12月19日24:0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联系(地点设在北京市法学会法学会研究部)。

  附件:第二届“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名单.xlsx

  北京市法学会

  2017年12月6日

  联 系 人:王秀海  67634586

  李连旺  67634590(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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