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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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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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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法学会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区县法学会,市政法各单位:

  为鼓励、引导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传承和发展董必武法学思想,推动青年法学人才成长机制的创新和完善,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推荐和自荐工作。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到中国法学会网站(www.chinalaw.org.cn)或首都法学网(www.bjfxh.org.cn)下载。

  需通过北京市法学会推荐申报的个人,请于2017年6月4日(以邮戳为准)前将纸质作品(专著5本,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5份),连同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其中含原件1份),以快递方式寄至: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四方景园1区6号楼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邮编:100164。申报表电子版发至bjfxhyjb@sina.com。我会将配合做好相关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王心

  联系电话: 67634590

  北京市法学会

  2017年4月27日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协办,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评奖年度前三年内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作品。评奖强调中国问题和理论联系实践,旨在鼓励、引导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传承和发展董必武法学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进一步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成长机制的创新和完善。

  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决定:

  1.2017年开展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

  动。凡在2014年6月1日到2017年5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专著或论文限报一项),且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2.本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请贵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欢迎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申报。

  联 系 人:陈谦信 王宇飞 杨 力

  联系电话:010—66513508

  13683511522,18810465646,18612585288

  附件1:“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doc

  附件2: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doc

  中国法学会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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