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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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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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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法学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法学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办函【2002】11号),设立北京市法学会。内设4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部、联络部、社会工作部;下属2个预算单位,为:北京市法学会本级、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信息中心)。

  (二)单位性质、主要职责

  北京市法学会是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市委和市政府联系首都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

  1、建设首都核心法治智库,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发挥“智囊团”和“参谋库”作用;

  2、团结首都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政法工作服务;

  3、组织和指导各研究组织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4、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对本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5、同境内外法学团体和法律团体联系工作,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渠道作用;

  6、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学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参与培养法学人才、法律人才工作;

  7、建立法学会系统的信息网络,收集和介绍境内外法学研究动态,宣传和推广创新研究成果,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和刊物;

  8、负责会员及所属研究组织的管理和联系工作,了解和反映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9、贯彻市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统筹指导全市法学研究组织和涉法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10、承担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课题研究。

  (三)人员情况

  北京市法学会政法专项编制23人,实际23人;实名制职工编制2人,实有2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8人;无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941.64万元,比2016年1533.40万元增加408.25万元,增长26.62%。其中:财政拨款1882.72万元,比2016年1533.40万元增加349.32万元,增长22.78%;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58.93万元,比2016年0万元增加58.93万元,增长100%;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818.50万元,比2016年672.78万元增加145.72万元,增长21.66%,原因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北京市提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工作目标,北京市法学会肩负重大责任使命,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服务好首都工作大局,不断开辟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新境界,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贡献力量,市法学会承担的工作任务较以前更为繁重,市委市政府对法学研究、基层研究组织建设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因此项目预算相应增加。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法学研究工作经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法治宣传与人才培养工作经费、法学研究运行保障经费、对外法学交流活动经费、《法学杂志》工作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法学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法学会本级、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信息中心)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13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23.2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组织首都法学法律专家参加大型国际会议、组织法学专题调研、参加境外法学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同来访的外省市法学会同志座谈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5.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21.55万元,比2016增加21.55万元,主要原因: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3.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7.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87万元,其他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预算数19.8万元减少5.92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按照北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减少了公务用车。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2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法学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8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44.4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25.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8.67%。(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表:

  附件1:北京市法学会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2:北京市法学会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3:北京市法学会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xls

  附件4:北京市法学会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5:北京市法学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xls

  附件6:北京市法学会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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