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
召开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
2025年1月5日,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在中华女子学院召开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中华女子学院院长刘利群教授和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王桂芳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刘利群充分肯定了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就,着重介绍了中华女子学院的发展情况尤其是在妇女发展、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丰厚底蕴,表示学校将全方位支持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的建设和发展。王桂芳介绍了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的发展状况、工作成就,对研究会接下来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强化政治引领,确保研究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大局,开创妇女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新局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研究会工作创新发展。
在换届环节,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研究会章程、换届选举办法,选举了第四届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中华女子学院周应江副院长当选为会长。第四届理事会聘请李明舜、马忆南、夏吟兰为顾问。周应江作为当选会长讲话,他表示衷心感谢各位会员对新一届理事会的信任和支持,肯定了本次会员大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将团结和带领全体会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研究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行稳致远,紧紧围绕研究会办会宗旨和目标,组织开展妇女法学研究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守正创新,开拓进取,推动研究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讲座环节,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女子学院李明舜教授作题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 努力开辟妇女权益法律保障的新境界”的专题讲座。李教授援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断,深入剖析了妇女权益法律保障的领导力量、道路自信、终极目标、本质要求、价值取向、人文关怀、时代任务、实践路径、法治要求、家庭视角与世界维度。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权益保障、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供稿,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