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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比较法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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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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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北京比较法研究会以发挥比较法学对于中国法制建设的推动作用为宗旨,以比较法学为研究领域,致力于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促进比较法学研究在中国的深入开展。

  (一)业务范围

  1、在科学研究方面,以开展中外法学比较研究为重点,积极构建以大陆法系研究、普通法系研究、其他代表性法系研究、跨法系研究以及地区法律比较研究为重点的比较法学研究大平台,通过学术研究促进人才培养,促进法律文化交流,积极服务立法,并为司法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2、在人才培养方面,以促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为任务,努力培养兼具中国法、外国法和国际法知识背景和国际视野的法学高级人才,以适应中国日益扩大的对外经济、文化交往需求和中国国际地位迅速提升的时代背景。

  3、在学术交流方面,以促进中外法学国际学术交流为取向,积极落实国家的人文社会科学“走出去”战略,对外传播中国法律文化,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律学术交流。

  (二)主要任务

  北京比较法研究会以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和《比较法研究》杂志为依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列工作,在理论和实务方面促进中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研究会以下述领域作为工作重点:

  1、每年举办一次北京地区的比较法学研讨会,积极促进北京地区比较法学学者之间的交流;每两年举办一届“比较法学国际研讨会”,力争将其打造成国际品牌,邀请世界知名比较法学学者来京进行学术交流。每次研讨会均出版学术论文集,展示国内外比较法学研究的前沿动向和最新成果。

  2、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承担国家和北京市立法、司法机关的专项研究任务,开展比较法学应用研究,最大程度地参与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制建设,为立法、司法和法学研究提供最新、最全面、最深入的信息和研究成果,向国家和政府机关提供关于外国法和国际法的咨询服务。

  3、利用专业团队优势和既有的对外合作交流资源,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尤其是欧洲、北美、俄罗斯、日本等地区和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发展合作交流关系,建立各种模式的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二、主要领导

会  长

解志勇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院长、教授

副会长

柴  荣

北京师范大学

副院长、教授

丁相顺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徐爱国

北京大学

教授

张  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教授

聂  鑫

清华大学

教授

刘承韪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

万  猛

北京外国语大学

教授

王  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教授

谢安平

北京工商大学

院长、教授

梁迎修

北京师范大学

党委书记、教授

张真理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所长、研究员

费安玲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

米  良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院长、教授

秘书长

李晓辉

中国政法大学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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