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
合并为“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暨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近年来,为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原则上保留一项评比表彰项目,市法学会按照有关要求,对 “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两项评比表彰合并为一项即“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暨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与“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比表彰项目相对应,更好地发挥表彰评选的激励作用。“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暨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主办单位为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学会,评选周期为5年。
目前,“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各开展了两届评选活动,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于2010年启动,2016年开展了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2013年,开展了首届“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2017年,开展了第二届“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在市领导关心下,2013年,“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和“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纳入全市系统表彰。经过两届评选,“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品牌效应明显,得到法学法律界的高度认可,许多青年法学家当选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许多成果获得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比表彰项目已经成为繁荣首都法学研究的载体,成为青年法学人才成长的平台,成为引领首都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重要抓手。
市法学会与有关部门沟通,第三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暨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适时举办。
(研究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