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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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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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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成立于2000年12月,2006年3月,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学会现有会员700余名,常务理事和理事主要由致力于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专家学者、法官、劳动仲裁员、律师、工会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等各方面人士组成。十八年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遵循“繁荣我市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推动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的办会宗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学研究和指导实践等活动,为完善劳动立法、促进首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学会会宗旨:繁荣我市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推动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学会任务:1、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组织会员开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术研究,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实务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2、每年举办一届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例研讨会,通过对典型疑难案例的深入研讨,力争对北京市劳动仲裁和法院系统统一执法尺度,提高办案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3、每年举办一届北京工会论坛,专题研讨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首都稳定,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中的重要作用。4、参与国家和北京市的劳动立法以及政策法规的制定;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市人大和市法学会的委托,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课题任务;5、举办相关学术报告会和专题讲座;6、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面向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关系管理实务培训;7、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为首都劳动法制建设和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二)主要领导

会  长

林  嘉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党委书记

副会长

单国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庭长

郑尚元

清华大学

法学院教授

姜  颖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法学院院长

王建平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秘书长

范  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副院长

党建联系人

王  超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秘书处

秘书

秘书处负责人

张恒顺

市总工会法制处

原处长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

原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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