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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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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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8日,由北京市法学会、天津市法学会、河北省法学会主办,河北省法学会承办,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协办的第四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在河北保定举行。市人大法制办巡视员李灵雁、市法学会副巡视员刘朝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桂林、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瑞萍等15名法学法律工作者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创新。首都经贸大学高桂林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教授以及河北省委党校副校长李胜茹教授分别以《雄安城市建设生态化的法律经济分析》、《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促进京津冀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主要进展及需要关注的问题》为题做了主旨报告。

  研讨发言阶段,来自京津冀三地高校和实务部门的9位专家学者分别围绕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的理据与进路、雄安新区建设的法治保障、京津冀协同立法的现实检视与发展路向、京津冀环境协同立法机制探析、刑事审判中电子证据的量化采信、论“两山”思想中的核心价值观内涵及其对我国生态文明法治的指导作用、关于乡村振兴过程中如何强化司法助力作用的思考、京津冀医养结合协同发展的障碍与克服等问题作了精彩发言,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目前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益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要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这些困境和问题,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本次研讨会北京市法学会组织征集学术论文 30余篇,其中,荣获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5篇。

  (研究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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