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院朱苏力教授讲述“古代中国的军事宪制”
北大法学院朱苏力教授讲述“古代中国的军事宪制”
5月21日晚,北京大学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长江学者朱苏力先生应邀做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律文化论坛”第75期和“法理论坛”第88讲,在明德法学楼601学术报告厅为大家带来一场题为“古代中国的军事宪制”的精彩演讲。本次讲座由我院尤陈俊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朱景文教授、马小红教授、冯玉军教授、王振东副教授、高仰光副教授、孟涛助理教授、朱腾助理教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周大伟教授担任评议嘉宾。
在主持人尤陈俊副教授对主讲人的简短介绍之后,朱苏力教授开始了其学术演讲。
fl_5
朱苏力教授首先向大家阐述了“宪法”(constitutional law)和“宪制”(constitution) 的区别,并探究了军事在中国古代国家构成中所起的作用。他指出,古代中国只有小共同体,没有大共同体,而农耕文明自身的状况使得农民只存在对乡土社会的认 同,而没有庞大的国家概念,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难以自发形成一个庞大的国家。而当时的中国社会又确实需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国家政权机构来抵抗北方游牧民族的 侵袭以及完成其他一些重大事项。
fl_6
朱 苏力教授指出,中国历朝历代并不是通过民主的方式建立起来的,而是通过某个地方政治精英集团的涌起(这个地方政治精英集团也可能会是某个少数民族),随后 利用天时地利以及中原地区民众对天下太平的基本期待,并继承传统儒家的治国平天下的大国想象,以这种强烈的意志和军事政治实力把这个国家统一起来。在通过 军事力量对中原地区的国家边界作出第一次塑造后,也就是所谓的“马上得天下”之后,就要治天下。但是“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需要注意的是,马上不能治天下并不是说治天下就不需要“马”了, 而是涉及文武并用的问题。对于为何在打完仗后仍需保持军力,朱苏力教授指出,一方面中国是农耕大国,各地方自给自足,而各地的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容易 造成地方割据,并且由于各种自然灾害的存在,很可能会爆发农民起义。因此,即使建国以后,也仍要保持足够的军力以防止地方割据势力,防止农民起义。不过这 仅仅是军事宪制的一部分。而另一部分就是在新王朝建立以后,工作重心从打仗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就需要重新改变王朝的一系列运行规则,不能以打仗来解决 政治纠纷,必须建立一个文官治理的体制。因此,如何将军事斗争的原则改为政治治理的原则,就变成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而隐藏在这个问题背后的便是一个法律 问题。如果在开国初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就会长期动荡;而当这个问题解决以后,军事仍是一个重大的宪制问题。当文官系统成功规训了军事将领和军队以后, 仍需保持足够数量、有战斗力的军队,因为需要面临国内平叛的问题。这又涉及到军队问题,必须要有支强大的国家军队;而如何提拔忠诚能干的将领,既要武官听 令,又要武官有能力,则变成了古代社会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而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就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朱苏力教授还指出,如何应对来自中国北方少数民族的战略威胁,是中国古代另一个宪法上必须解决的问题。中原边陲地区一直是中原王朝和少数民族反复争夺的地方,而这正是古代宪制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古代中国宪制的基本问题仍然是儒家所讲的“齐家治国平天下”。
最后,朱苏力教授借古代长城的修建,向我们展示了古代制度设计之精细。他认为,长城的修建针对的是当时整个中原文化必须应对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北方民族的问题,国内统一的问题,国内财政力量是否允许国家能够有效地控制军队,将领能不能听从国家的调动等等。
在朱苏力教授演讲结束后,几位评议嘉宾分别作了精彩的点评。
朱景文教授指出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构架,问题在于什么事情能够进入“constitutional law”的框架,能够进入到正式的文本中。现在所讲到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中治理体系实际上就在一定程度扩大了法治的范围,而治理能力的重点则在于有权力如何去控制。如果做扩大解释将这些都放在“constitution”当中,只能是在治理体系的范围内。此外,朱景文教授还提到,法治公开化确实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过分夸大其作用未必是件好事。
马小红教授以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三代以上有法而三代以下无法”说开去,认为朱苏力教授所讲的问题是从秦汉以后出现的,比如地方割据、中央集权等问题,并就这一问题与朱苏力教授展开了讨论。
冯玉军教授指出,中国上下几千年,在一个新王朝建立的时候有两个重大的事情都跟法有关。一个是立法,也就是创制新的法律。第二个则是历法,其处理的是人与天、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这也应该是朱苏力老师所讲的“宪制”的关键组成成分。此外,冯玉军教授还就“国族”概念与我国边陲治理的难题以及权力变易中的军事问题与朱苏力教授展开了讨论。
周大伟教授指出,如果中国古代有军事宪制,可能也只是一种非常态的宪制,在今天市场经济知识社会的演变中,军事不能说没有,但是问题在于是否要远离政治。
王 振东副教授指出,康有为曾说《论语》是中国古代的宪法。他认为康有为的这种观点可能是从文治宪法的角度来说,而朱苏力教授所讲的中国古代的军事宪制有武说 宪制的意味,并提出武说宪制除了地方性知识外是否还有共通性东西。王振东副教授还就这个共同性的东西若从武说宪制的角度发散出去是否会存在危险的问题,与 朱苏力教授展开了探讨。
高仰光副教授对朱苏力教授所讲的用文治抑制武功提出了疑问。他指出传统中所理解的宪法或法律是文明的标志,以文治限制武功相当于用文明的东西来限制原始的冲动,是将宪法与普通的国家治理混为一谈了。
孟涛助理教授就文治如何驯服武功以及面对海洋民族的威胁时中国的军事宪制如何建构的问题,与朱苏力教授展开了讨论。
讲座的最后,在尤陈俊副教授的主持下,现场同学积极提问、踊跃发言,就许多具体问题与朱苏力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互动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