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成功举行2010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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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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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成功举行2010年学术年会

20101226日,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2010学术年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815会议室成功举行,会议的主议题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展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到会,并对来自北京市法学会的领导、会议特邀的著名的法律文化研究专家及十余所高校从事法律文化教学和研究的中青年学 者、媒体及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嘉宾表示欢迎。出席会议的有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武树臣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 中心负责人叶秋华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乔聪启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 中心执行主任马小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冯玉军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王秀海主任、联络部罗正群副主任、《法学杂志》苗延波副主编等出席了 会议。会议专门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杨一凡研究员;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奠基人沈家本曾孙、中国政法大学沈厚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郭成伟教授;藏书 家、上海政法学院田涛教授做主题发言。会议由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常 务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姜栋副教授主持会议。

韩大元院长在欢迎辞中回顾了人大法律史学科60年 的发展历程,对兄弟院校在法学院基础学科的创立与发展过程中所做的各项努力和支持表示感谢。韩大元院长强调基础学科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表示人大 法学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加强基础学科的研究和建设,并愿与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加强合作,共同推动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事业的发展。

北 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乔聪启教授致答谢辞。乔聪启副会长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法律文化研究的不懈支持表示真诚地感谢。乔聪启副会长认为, 高等院校一流法学院的发展需要兼容并蓄,不仅要重视部门法的研究,而且更需要加强而不是削弱基础学科的研究。人大法学院近年的发展,表现出了兼容并蓄的大 手笔和大气象。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负责人叶秋华教授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由衷地祝贺,并代表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名誉会长曾宪义教授和研究中心全体成员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地欢迎。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编导陈德鸿、百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爱国、人民法院报社《法律文化周刊》编辑部主任张国香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冯玉军教授代表与会嘉宾做了热情洋溢的发言,就与研究会的合作、中国法律文化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建言献策。

会议第一单元的最后一项议程由马小红教授汇报研究会一年的工作情况。马小红教授回忆了今年130日在人大法学院召开的研究会成立大会及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确定的本会推进学术,服务会员的 宗旨,介绍了一年来研究会在学术工作的开展、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自身机构建设方面取得进展。受研究会秘书处的委托,马小红教授建议:为了增强会员的归属感和 认同感,增强研究会的凝聚力,希望会员们能积极投身到研究会的工作中来,将研究会建成一个学术平台,共同推动中国法律文化研究的发展。

      会议第二单元由在法律文化研究领域享有盛誉的杨一凡教授、沈厚铎教授、郭成伟教授、田涛教授就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资料发掘整理传统法史学的研究方法两个论题进行了主题演讲。

      杨一凡教授介绍了自己从事的法律史学创新工程的进展情况以及世界法律文献整理情况。法史学创新工程内容包括法律文献整理、法史考证和法的学科及其解释三个方面。该项工程目前已经完成13个 子项目,解决了法律文化研究中多个疑难问题。除此之外,世界法律文献工程中的中国珍稀法律研究集成、中国珍稀法律续编等文献已经出版。这些资料在研究中的 运用将会改变人们目前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些误解。希望法史学界同仁共同努力,争取在未来六七年之内,建立一个能够全面反映中国古代法律实际状况的完整 框架。

      沈厚铎教授以《历代刑法考》为例介绍了沈家本对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的发掘与使用。他说:沈家本编纂《历代刑法考》的整个过程伴随着清末修律的这一历史性事件,沈家本在研究、使用和编辑古代法律文献时,一直坚持古为今用的思想。《历代刑法考》一书涉及到的法律文献超过400种,这说明沈家本非常重视法律文献的使用,并在整理法律文献时运用了比较、训诂及校勘之法,十分严谨。《历代刑法考》是挖掘与运用法律文献的一个典范,值得大家去借鉴。

      田 涛教授讲述了其亲历法律文献整理工作的一些情况。他说:在过去的一段时间,自己参加了中国古代珍稀法律典籍的初编与续编工作,完成了《清朝条约全集》等文 献的汇集与整理,并完成传世法典的编纂工作。目前正进行黄岩档案和徽州档案的调查,并相继有著作出版。同时,他建议当今中国法律文化的研究应该抛弃假大空 的谈论,把注意力更多投放到社会中典型的具体法律文化现象的研究。

      郭 成伟教授结合官箴文化,就法律文化研究中的方法使用问题进行了探讨。他说:古代学术文史哲不分家,研究一个复杂的法律现象的时候,不得将其所包含的法律文 化与政治文化、经济文化、伦理文化及宗教文化等割裂开来,要注重多种研究方法的集合,这样才能推陈出新,才能使研究成果更接近真理的层面。

      在 接下来的自由讨论阶段,在专家教授的引领下,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就中国法律文化如何得以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国法律文化研究如何与当代社会相结合以及中国 法律文化研究的未来走向等问题达成以下共识: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应从民众的角度与口味出发,注重与现实的结合,从而更好地弘扬传统法律文化;应当把法学古 籍的整理列入学术研究成果之中,充分调动广大中青年学者的研究积极性;在法律史的研究方法上,中青年学者的研究课题可从细处入手,然后在此基础上慢慢壮 大;在法史古籍的保存与普及方面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中国法律基本史料的副本库,对于目前能够找到的珍贵史料,通过拍照或者扫描方法予以储 存,实现高校、科研院所间的相互往来;对古籍的整理可以通过标点的方式,解决版权问题;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可以充分发挥平台作用,设立各种小课题,由青年 学者予以承担研究。等等。总之,中国优秀法律文化遗产璨若星河,中国传统法中的某些制度设计和法律思想,现在看来仍然闪烁着智慧与人性的光芒。对于一个民 族和国家来说,这些都是不该也不能舍弃的。

    会 议第三单元,武树臣教授做了总结性发言。他感谢了北京市法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成立与发展过程中提供的支持与帮助,肯定了研究会 秘书处一年以来工作取得的成绩。就学术研究问题,武会长指出进行史学研究要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史学的研究方法包括叙述的历史和议论的历史,可行的法史学 研究方法是两种方法的有机结合,同时在理论框架之下应注重微观问题的研究。他表示研究会将尽最大努力,为法律文化研究者搭建交流的平台,相信在北京市法学 会的指导下,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研究会将越办越好。最后,武树臣会长宣布聘请杨一凡教授、沈厚铎教授、郭成伟教 授和田涛教授作为研究会的学术指导。

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落下帷幕,与会人员在明德法学楼前合影留念。

    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是北京市法学会下设的法律文化领域的专业研究团体,是首都法律文化研究界的地方性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本会宗旨是团结和组织首都的法律文化工作者,以繁荣和发展法律文化研究为主要职责,通过开展各种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和提升法律文化的研究水平和研究质量,为繁荣法学研究,促进法制进步贡献力量,为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智力支持。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由个人会员代表和团体会员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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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誉会长:武树臣

  会  长:马小红

  副会长:乔聪启 姜栋(常务)柴荣 郭广辉 苏钦 张连成 张生

  秘书长:姜栋

  副秘书长:贺葸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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