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传统法律 传承学术精神 ——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2012年年会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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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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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法律 传承学术精神 ——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2012年年会成功召开

20121222日,由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2012年学术年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此次会议共有来自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地区数十家科研院所和高校的1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的主题为:先秦法文化研究的新视野与当下学术研究之探索。
    开 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首先致辞。他对各位来宾的到会表示欢迎,提出要抓住历史机遇,将学术研究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为繁荣我国的法学事 业贡献力量。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林嘉教授致欢迎辞。接着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山东 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武树臣教授致答谢辞。最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对会议的主旨和特色做出了说明:此次会议本着学术为本、平等交流的原则,力 求破除形式的束缚,为广大学者搭建沟通的平台,一切为学术交流服务。
    会 议的第一单元为主题发言。本次会议荣幸地邀请到了十几位在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开创和奠基之功的老一辈学者。他们是高恒教授、谷春德教 授、郭成伟教授、韩延龙教授、刘海年教授、蒲坚教授、沈厚铎教授、王宏治教授、杨鹤皋教授、杨一凡教授、张希坡教授。各位学术前辈结合自身从事中国法律思 想史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的经历,回顾了本学科从创立到逐步发展壮大的历史进程,对学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对于近年来广大中青年学 者在该领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老前辈们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表达了对年轻学者今后在本领域科研探索工作的殷切期望。
    在第二单元的研讨中,与会学者就先秦法律思想及法律文化进行了专题发言。学者们围绕天人合一、的理念与法治的正义理论先秦儒家诚信思想与传统契约文化以及中国重农抑商政策源论等问题发表了观点。
    在下午进行的第三单元的学术研讨中,各位学者就会议主题分成四组分别展开讨论。其中第一小组的讨论主要围绕先秦思想源和流的关系与管仲思想的历史定位少数民族法律史的研究等问题展开。第二小组讨论比较多的是先秦法律文化的核心部分,包括墨家法律思想的现代解读《易经》对法律史研究的意义等等。在第三小组的讨论中,学者们认为,法律史研究要注意制度与思想的结合、古代与现代的结合、中国与西方的结合三个方面的问题。研究思想史的时候要特别关注当时的观念史和文化史,要注意到意识的表达和行动的分析之间的差异。第四小组的讨论主要围绕两个核心命题。第一个是天人合一的理念及其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第二个命题是关于法律思想史教材书写的新方式和新思路。
    随后进行的第四单元中,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新宇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助理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邓建鹏教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龑副教授先后代表四个小组,将分组讨论的情况向大会做了总结汇报。
    在大会的总结阶段,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范忠信教授首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学术总结,随 后主办方就学会人员的增补与今后工作的开展等问题进行了说明。最后,由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张少瑜教授致闭幕词,他对本次会议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对这一年来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及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的业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学界同仁能够继续深入研究、努力开拓,为弘扬中国传 统法律文化贡献力量。

(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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