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在石家庄市举办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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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至16日,第三届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在石家庄市举行,由河北师范大学承办。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会长刘岩主持开幕式,并参加讨论、介绍背景情况、发表学术见解。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会长于善旭以《我国体育法学学科理论的研究概况与有关思考》为题做大会报告,并在闭幕式上做了总结讲话。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副院长姜世波以《我国未来体育法学研究的着力点》为题做大会报告。

  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的专家和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山东、陕西等地的体育法学学者,共60余人参会,共同为体育法学发展建言献策。当地100多名大学生、研究生旁听了会议。

  本届论坛分为多个环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是体育法学学科理论研究。14日,提前举办了青年沙龙;15日,举行论坛开幕式,进行大会讲演和专题报告;16日,组织讨论会,专题研讨体育法学教材建设。与会人士认为,在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中,体育法学既需要对体育中的法律适用进行解释和说明,也需要对体育的特殊性进行法学探究和创新,因此应重视体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

  与会人士对本届论坛的举办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本届论坛很好地体现了办会宗旨,即关注热点、追求学术、加强互动、节俭高效。本届论坛主题更加集中、突出,参会者热情高涨、讨论热烈、观点多元、交锋积极、互动充分,态度诚恳,论坛氛围难能可贵。通过论坛期间的深入交流,大家对体育法学学科理论形成了多元化看法,很多认识得到了深化,也基本达成了一些共识。

  为了进一步推动体育法学研究,打造稳定、有影响力的学术交流平台,北京、山东、辽宁、天津四地体育法学学术社团共同发起了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每年举办一届。

  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既是进一步推动环渤海区域及相关地区体育法学研究的平台,也是四省市体育法学学术社团联合主办的学术年会。此论坛连续三届成功举办,使民间学术交流的模式,得到了体育法学研究人员、体育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充分认可和积极参与。

  恰逢中国体育法学研究开展30年,本届论坛为推进中国体育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经北京市法学会批准,同意成立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2010年7月31日在首都体育学院召开成立大会,研究会秘书处设在金杜律师事务所,会员8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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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长:刘   岩(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副会长:王小平(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王凯珍(首都体育学院副院长)
                   王荣梅(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孙军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孙学才(北京市体育局副局长)
                   宁宣凤(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秘书长:汪   蕊(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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