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举办
《民法典》系列讲座第二讲
9月2日下午,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举办了《民法典》系列讲座第三讲: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解读。副会长王越宏主持活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柳适思在线作专题报告。促进会会员单位、第三方工作专家80余人参加学习,取得良好效果。
柳适思同志从《民法典》出台的重要意义出发,深入讲解了进入《民法典》时代后,物业服务合同告别无名,正式“转正”为有名合同,民法典第二十四章共设14条对物业合同作了详细规定,将在诸多方面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其作用重大、影响深远。他还就物业服务合同的立法承认——从非典型合同到典型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立法难点,特别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物业服务人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进行了精彩解读,受到与会人员一致好评。
与会人员表示系列讲座为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指导。王越宏同志也就后续几期民法典系列培训时间、内容作了部署。(联络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