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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
联合举办民法典立法对体育法业务的影响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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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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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准确学习民法典草案精神,引导体育行业切实认识未来业务状况,推动体育法学研究紧跟法治环境发展,5月25日,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联合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以民法典立法对体育法业务的影响为主题举办了线上研讨会。来自政府部门、赛事机构、体育产业、律师事务所、高校等方面的全国多地专家参会热烈,凸显了体育行业对民法典草案的高度关注与期待。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会长刘岩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吴炜律师主持会议,6位来自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四地的民法学与体育法学的教学、研究、实务专家,围绕民法典草案对体育行业的意义做了精彩演讲。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副秘书长韩勇教授的演讲题目是《民法典草案第1176条与体育中的风险自担》。

  体育界特别是体育法学界、体育法律实务界一直十分关注民法典的编纂、审议进程。体育法学界专家呼吁,把自愿参加体育活动自甘风险的原则明确写入法条。民法典草案采纳了这项意见,第1176条就此做出了规定。此举实现了体育界一项强烈的立法期待,对于开展体育活动具有重要影响。

  本次会议主题在全国体育法律法学界首开先河,具有理论、实践意义及创新价值。会议围绕民法典草案对体育赛事、体育商事活动的影响展开体系化探讨,聚焦民法典草案中备受关注的侵权责任编、人格权编等重要调整,探析体育赛事、体育商业、群众体育生活等细分领域可能的革新。会议线上研讨热烈,观点纷呈,讲演专家扼要回答了提问。与会专家普遍表示,在体育强国深入建设、北京冬奥会稳步筹办、全民健身全面铺开的背景下,民法典草案体现出法律对体育行业的时代关怀,对整个行业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将产生长远作用。作为调解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基础,民法典将有助于优化体育事业及产业的规则,从顶层设计层面指引未来的行业方向,使社会各界对加强和完善体育法治有了更大的期待。

  新华社、人民网、法制网等媒体分别予以报道,许多网络媒体也予以转载报道。

  (联络部编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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