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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举办“律师见证行为标准化”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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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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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律师见证行为标准化”研讨会在北京石景山中国电科大厦成功举办。研讨会由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协办。研究会会长、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陈洪忠主持会议,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宁出席并讲话。民政部《中国社会报》主编刘鹏程等15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先后围绕主题发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朱崇坤等50余人参加研讨。

  遗嘱见证一直是风险最大的律师见证业务。风险的存在主要是由于见证行为标准的缺失,以及法院裁判标准不一的问题。本次研讨会正是抓住这一难点和痛点,召集相关法律理论和实务界人士共同探讨应对之策。与会人员发言积极踊跃,研讨会成果丰厚。

  

  刘鹏程主编指出,《中国社会报》长期关注养老体系建设和老年人权益维护,一直负责这方面的宣传报道。最近,国家出台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希望法律界人士能站在宏观的角度,从老龄社会治理角度去把握和研究问题。本次会议律师、法官、专家学者面对面沟通交流,效果非常好,希望研究会多组织这类学术研讨活动,共同为保障和维护好老年人权益发挥作用。

  李宁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律师见证,以老年人的遗嘱见证为例,本应是律师业务中较为繁荣的领域,对于妥善处理被继承人财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社会中,因为律师遗嘱见证,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实际操作中标准不一,较不规范,一旦发生继承纠纷,往往是在老人百年以后,无法追溯当事人真实的意愿,影响到遗嘱的效力和执行,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律师见证行为,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重,建立律师见证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是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保障。今天的研讨会,各位发言代表分别从审判实务、律师业务、学术理论等不同角度,对见证行为的社会需求、意义效力、法律责任、业务难点、审判实践以及规范标准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共同研究北京老龄法治领域的障碍和难题,为下一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提供了有益的对策和建议。北京市老龄法学研究会能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热切回应社会需求,积极搭建老龄法治领域的交流平台,加强理事会员们在审判实务、律师业务、学术理论中的共同切磋交流,提出了许多非常有建设性的构想,值得我们肯定和学习。希望研究会能够继续秉持初心和使命,带领广大理事会员,继续促进老龄法治的学术与实证研究,深化法律实务、加强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培训,拓展理论与实务界的交流合作,为服务老龄社会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以实现见证行为标准为抓手,分别在北京东、西、南部的三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律师见证行为标准化研究基地”,计划在一年内出台律师见证行为的团体标准。与会人员会前参观了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室,听取了负责人阎云天律师有关遗嘱见证流程的现场讲解。几家承担律师见证行为标准化研究基地的律所负责人也表示愿意将律师见证室与其他律所共享,加强律师间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见证室的设施、设备,分享见证程序设计,一起做好遗嘱见证工作,为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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