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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暨旅游法与民法总则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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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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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4日,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暨旅游法与民法总则学术研讨会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成功举行。北京市法学会联络员、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嘉宾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师生共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常务事理会酝酿和讨论换届事宜,由研究会秘书长孟凡哲教授主持。研究会会长杨富斌教授代表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作了研究会成立五年来的工作报告,并就研究会组织规则作了说明。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研究会副会长宋才发教授对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选举办法予以说明,并就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名誉会长和顾问候选人建议名单予以说明,并请与会常务理事举手表决通过。会上形成的建议名单和相关换届材料共九项将在会后进一步整理和完善,并上报北京市法学会批准,再择日召开研究会换届理事大会。

  会议第二阶段是以“旅游法和民法总则相关问题”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会教授、研究会常务理事高桂林教授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王惠静副教授主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孟凡哲教授、大连大学魏震铭教授、北京林业大学戴秀丽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王天星副教授、王惠静副教授、杨富斌教授和中青旅法务部翟迪律师等先后发言,针对当前我国党政统筹积极推进的全域旅游中的法律问题、民法总则涉及的与旅游法相关的法律问题、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的法治保障问题、旅游法中的侵权责任与民法中的侵权责任问题、国家公园的法治保障问题、乡村旅游和共享房屋的法律规制问题、旅游合同是否能进入民法典中的问题、旅游者的旅游合同任意解除权及其意义问题以及旅游纠纷判例研究的意义等,阐述了各自的主要观点,并就有关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供稿单位: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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