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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共同主办《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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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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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8日,《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11期(总第86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房地产司,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共同主办。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所、清华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共同承办。

  

  研讨会开幕式由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彭伶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会长田玉玺先后致辞。

  研讨会开始后,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程啸教授主持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周韬副司长(主持工作)、房地产司杨佳燕副司长先后向专家学者介绍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背景和主要考虑。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阎东星处长从立法定位、立法规划等角度回应了专家学者高度关注的问题。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常鹏翱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丁建勇处长,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承韪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刘映春教授,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徐学英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建政研咨询公司梁舰总经理,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委员会康俊亮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产权交易和测量研究会赵鑫明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虎副教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刘建刚副庭长,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陈昶屹庭长,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助理李丹法官,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张泽华法官,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华之律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大成律师事务所秦永慧律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武腾博士,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候选人、中国社会科学法学院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谢远扬等专家学者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表了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制定《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非常必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规模日益扩大。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地区房价上涨过快,有的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仍然较多,有的租赁关系非常不稳定。《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的立法指导思想应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是规范住房租赁行为、稳定租赁关系的重要立法,不仅要有利于我国房地产交易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而且要有利于更加科学合理地规范住房租赁行为,稳定租赁关系,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专家学者建议从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增强行政法规的可操作性、科学界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的权利义务、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备案制度的设计、创设优先承租权的法律依据、条款的逻辑顺序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出席会议的还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赵增凯副处长、法规司法规处李娇珑同志,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副处长,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秦琴等同志。

  (供稿: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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