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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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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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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30日下午,北京市法学会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召开。

  

  此次会议由市法学会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主持,市法学会党组成员杜石平专职副会长出席。此外,出席参加此次会议的有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各位委员,他们分别是: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柔桑,市科技法学会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市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京华,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于丽英,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刘敬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恒顺,市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董念清,市社科联学会部主任周志勇。市法学会联络部副主任周远清列席了会议。

  杜石平专职副会长在会议上表示此次会议内容重要且意义非凡,并指出建立研究组织要重质量而非数量,因此要充分发挥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关,为推进北京市法治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这是一次具有承上启下意义的重要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各位委员认真审议了四份成立相关法学学科研究会的申请材料,提出了颇有建设性的审议建议与意见:一是申请成立的研究组织,其名称应相对规范,符合法学学科研究组织的名称要求;二是拟开展研究内容应与市法学会现在法学研究组织研究的业务内容不重复,与当前和今后全市法治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并具有前瞻性;三是新申请成立的研究组织的拟任负责人,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应是本专业领域具有相对权威性,研究队伍和规模应相对稳定,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四是新申请成立的研究组织必须提出秘书处设置地点、资金支持保障、三年工作规划等,供审议分析。另外,市法学会联络部可根据以上四点内容对拟申请成立的研究组织提交材料进行预先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最后,大家还就2017年市法学会研究组织的发展、管理与服务的计划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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