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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会长会议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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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召开2016年度

  第一次会长会议

  2016年9月14日,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长会议在秘书处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召开。

  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刘保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家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楼建波教授、北京华夏亮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涛总经理等副会长,及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毕文强律师,常务副秘书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洪亮教授、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刘东阳先生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毕文强秘书长主持。研究会理事北京魏汝久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汝久律师受邀列席会长会议,并主持“如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专题研讨。

  本次会长会议的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认真总结研究会2016年度上半年的工作;二是确定研究会2016年度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三是召开“如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专题研讨。

  首先,研究会秘书长毕文强重点围绕“物权法研究会配合完成北京市法学会的工作”、物权法研究会的“组织建设”、“学术活动”和“社会工作”等四个方面,对2016年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与会人员均为研究会2016年上半年的工作成绩感到由衷的高兴,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其次,讨论研究确定定了研究会2016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继续积极配合和认真完成北京市法学会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学术研究工作。具体而言,研究会在2016年下半年要重点做好三件大事:一是积极发展团体会员;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高质量的学术研讨会;三是举办2016年度“中国十大物权法事例”编辑工作。

  最后,结合2016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如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为主题进行了专题研讨。与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意见》是中央发布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的至关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其内容充分回应了当前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明晰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基础和原则,为在实践中配套落实产权保护制度指明了道路和方向。研究会要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针对《意见》中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方面,区分专题开展深入研究,争取形成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为北京市的和谐发展和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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