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 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 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2019年12月4日为第六个国家宪法 日。

国旗法
国旗图案的含义
  1. 国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
  2. 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
  3. 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黄色较白色明亮美丽,四颗小五角 星各有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这是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在形式上也显得紧凑美观。
国旗法的相关规定
  1.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2.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3.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4.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5.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徽法
国徽图案的含义
  1. 国徽的内容主要由国旗、天安门、齿轮和谷穗构成。
  2. 其蕴含的深刻内容是:天安门是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又是新中国成立时举行开国大典的盛大场所,用天安门图案作新的民族精神的象征,是十分恰当的。
  3. 用齿轮、谷穗象征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
  4. 用国旗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大团结,鲜明地表现新中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徽法的相关规定
  1.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1)商标、广告;(2)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3)私人庆吊活动;(4)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2. 不得悬挂破损、污损或者不合规格的国徽。
  3.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歌法

国歌的产生过程

  1. 1935年,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诞生,是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曲;
  2. 1949年9月27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国歌的决议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3. 1978年3月5日,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义勇军进行曲》部分歌词作了修改后,确定为国歌;
  4.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体会议通过决议草案,恢复《义勇军进行曲》的原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歌词;
  5.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增加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国歌法的相关规定
  1. 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
  2. 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3.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4. 在公共场合,故意纂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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