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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副会长在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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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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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新征程新贡献

  ——在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

  (2017年10月9日)

  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广州隆重举行,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各位理事和与会代表表示亲切慰问。

  法学期刊研究会换届以来,在会长张新宝同志和常务理事会的带领下,研究会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学术规范建设,在繁荣法学研究、培养学术新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大理论和学术贡献。随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将进入新时代、迈向新征程。面临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法学期刊要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新的贡献。这里,我讲四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法学期刊要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更大作用。

  十九大之后的五年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历史时期。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从这些重大的时间节点和重要的社会变迁上,表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踏上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理念、思想和战略必将有新发展。我们要深刻把握新时代的新特征,尤其是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新目标新任务。可以肯定地说,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将坚定不移地走奉法强国之路,将继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作为法学期刊的主编,尤其是核心期刊的主编,要认真学习、研究十九大精神,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找准对接十九大精神、引领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的论题,组织一批高水平、可持续的研究成果。

  第二,法学期刊要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发挥更大作用。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的讲话、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多次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是由一系列分支学科体系构成,法学体系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座谈会上就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作出了明确指示。总书记就一个学科的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而具体的意见和要求,法学是唯一的。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和法学发展格外重视和关心。

  当前,我国法学体系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主要是基础学科薄弱,传统学科相对滞后,新兴学科开设不足,交叉学科发展不力。致使现存法学体系不能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需要。现有法学体系是以现行法律体系为逻辑脉络构成的,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划分基本上是根据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而划分的,无法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和实践相适应,必须站在构建法治体系的角度来反思法学体系建设的问题。现有法学体系缺乏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统筹思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且要加快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治理体系乃至治理体制的变革,推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法治化和公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我们现有法学知识和理论锁定在国内法律思维上,不能适应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相统筹的新形势,难以适应中国作为一个已经站在世界舞台中心的负责任大国的使命和担当。现有法学体系缺乏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体制现代化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中国不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而且推进国家治理体制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标志着我国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进入新形态。现有法学体系,特别是法学理论体系还不能够回答由此引发的新问题、新挑战,不能给国家治理体制的改革提供有效、管用的学理支撑,例如,面对基因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法治与科技的新兴领域,面对国家总体安全、公共政策、网络治理、转型正义、全球正义等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领域, 还没有形成科学的、有解释力、穿透力、说服力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体系。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各位主编、各位理事要反复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和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共中央今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引领法学界开展研讨、集中刊发一批坚持问题导向、回应总书记要求、推进法学体系建设的好文章,充分发挥法学期刊在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建设这一重大历史任务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法学期刊要为建设中国法治话语体系发挥更大作用。

  一个国家的话语体系是由诸多的观念、理论、价值、信念和实践所组成的思想体系,这些思想体系以民族语言的形式系统地表达了一个民族在一个时代对他们所言说世界的理解与未来想象。与此相应,中国特色法治话语体系就是由反映中国法治实践及经验的理论和信念组成的思想体系和价值信仰体系,它集中表达了中华民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亊业中关于法治的自我理解与融通性理解,担负着探寻法治真理的使命,并力求在国际法治领域发出自己的声音,形成有分量的法治话语权。

  当前,我们建构中国法治话语体系、掌握话语权的能力仍显不足,具体表现为我国法学界设罝议题的能力不足、提出标识性概念的能力不足、参与和主导规则制定的能力不足。总之,在法治和法学领域,“西强我弱”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在很多方面甚至处于“无语”或“失语”状态。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语言和国际传播能力方面的问题,有西方受众心理方面的问题,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还没有转化为话语优势,我们还没有发展出一种能与西方自由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相竞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针对这种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争取国际话语权是我们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争取国际话语权,前提是构建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没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不能有效论证或证成自己的主张和行为,也就谈不上对国际事务的话语权和支配力。话语权的获得取决于我们能否创造出具有自己思想内涵、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全球化趋势同时又具有感召力和普遍示范效应的话语体系,即我们能否创造出让世界接受的思想体系。我们可能不同意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但我们并没有提出同样有世界影响力的理论。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时曾引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世上有两种力量:利剑和思想;从长而论,利剑总是败在思想手下。这正说明产生思想和形成思想体系、进而形成话语体系具有重大意义。为此,我国法学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引导国际学术界展开研究和讨论。法学期刊要致力于推进法学理论和法治理论创新,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发展,致力于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故事和理论成果,为形成中国法治话语体系和话语权,发挥主导者作用。

  第四,法学期刊要为科学、公正、正向的法学评价体系发挥更大作用。

  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进步离不开科学、公正、正向的评价,离不开学术评价的激励和纠偏作用。在建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过程中,中央提出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包括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学术人才的评价标准、学术机构的评价标准、学术平台的评价标准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正在就这四个方面的标准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并形成了初步的、供讨论的文件草稿。在法学学术评价方面,法学期刊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法学是一门政治(或意识形态)性、实践性、学术性很强的学科。所以,法学的研究成果、学术人物、学术机构、学术平台的评价,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意识形态导向,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针,褒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帮忙而不是添乱、补台而不是拆台的优秀作品和优秀学者。其次,要坚持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褒奖立足国情、贴近实际、深接地气、求真务实的研究成果。第三,要坚持科学的学术导向,促进法学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的规范化,褒奖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范式或研究方法,具有原创性或再创性的理论成果,以及资料详实、数据精准、引证规范、具有学术资源价值的研究成果。

  同志们,我注意到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法学期刊引领和服务中国特色杜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这个主题很鲜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之一,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鲜明特征。希望大家围绕这个主题交流思想、互鉴经验、出台新招,共同为本届年会的圆满成功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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