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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举办2020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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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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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学术年会在中国职工之家饭店成功举办。本次年会主题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精神,社会主义老龄法律体系构建研讨会”。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刘朝茂、社工部主任、一级调研员解嵘嵘出席会议。

  会长陈洪忠做2020年度研究会工作报告,汇报了研究会一年来党建工作、抗击疫情、机构建设、学术研究、专业培训、社区服务等情况,以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刘朝茂同志在致辞中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五中全会将实施积极应对老龄化确定为国家基本战略,研究会适时召开本次研讨会,紧扣当前法学研究的制高点,非常具有前瞻性。副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山宣读了重组“法律应对老龄化专家智库”的决定。该智库以全国老龄法律论坛、中国老龄政策法律高端论坛、京津冀老龄法律研讨会为研究平台,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为建设单位,专家委员均来自国内重要法学院校的资深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陈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霞提交了书面发言。他们期盼专家智库准确把握智库工作规律,注重夯实理论根基和实践基础,静心躬耕人口老龄化领域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进而提出符合我国国情和世界形势变化的议题以及解决思路和方案,高质量推进“智”与“库”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应有贡献。

  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总编辑刘桂明和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王海桥主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郝福庆副司长做“‘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若干思考”的主题发言,他认为,积极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立足“财富、人才、服务、科技、环境”等方面,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思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做了“民法典对老龄化的应对”主题发言,认为公共政策与法律的目的都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问题作出回应和调整,其都对社会风尚的形成具有引领和导向作用。从手段上看,政策具有灵活性,能够较快的适应社会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回应新问题;法律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能够形成稳定的社会规则。从调整对象上看,公共政策通过调配公共资源以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目的;而民事法律通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来实现移风易俗。为在老龄化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公共政策与民事法律应当形成合力,共同为构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社会做出贡献。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任际以“老龄化与财政支出结构分析”为主题,着重论述了老龄化界定、财政支出结构问题与老龄化分析、财政法对财政支出及老龄化的保障作用等主要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程滔做了“亟待制定一部老龄社会基本法”的主题发言,认为老龄法律体系是以应对老龄化为目标,调整老龄社会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范的总称,是由有关老年人保护的方方面面的法律制度构成的统一有机整体,涉及经济保障、健康保障、社会参与、医疗、教育、就业等。北京科技大学教授王竹青做了“我国社会主义老龄法律体系构建的民法视角”的主题发言,认为意定监护是尊重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法律工具,《民法典》第33条是意定监护的法律依据,但这一条的落实,需要有更具体的措施,如何选择监护人、如何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如何监督意定监护协议的履行、出现问题后如何救济等,都需要通过实践去发现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失智老人的能力评估是监护制度适用的前提,目前的评估体系尚不够科学合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郑翔做了“民法典对养老产业的影响”的主题发言,分别从成年人监护制度对养老产业的影响、居住权制度对养老产业的影响、遗嘱继承制度对养老产业的影响等三个维度阐述民法典对养老产业的影响。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所教授王显勇做了“养老服务的性质及其义务承担”主题发言,对国家、社会、家庭在养老服务中的地位角色、责任义务做了尝试性探索,提出了新的法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研究方法和规范目标。会长陈洪忠做了“我国老龄社会法治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的主题发言,分享了什么是老龄社会、为什么要构建老龄社会法治、为什么说我国老龄社会法治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法律专家智库的历史和未来等话题。刘桂明同志最后对会议进行了小结。

  (联络部编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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