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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法学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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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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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昌平区法学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昌平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区法学会会长梁士强主持,25名理事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北京市委常委会对市法学会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北京市法学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对昌平区法学会2018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增补了刘丽芳、王之学、乔守东3人为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研究成立了昌平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并聘请区法学会副会长孙喻同志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尹海萍等5名同志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

  最后,梁士强会长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筑牢思想政治基础。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二是要围绕昌平发展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要把法学会的各项工作积极融入到法治建设工作中去。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非首都功能疏解、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区内重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昌平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对策建议和法治保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术研讨、咨询论证和法治评估等工作,为昌平的政法工作和法治实践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满腔热情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三是要坚持不断创新,积极推动法学研究。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鼓励推动我区法学研究。各位理事要带头组织开展调研,积极参与市区两级法学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市法学会开展的各类征文活动,争取取得一批具有昌平地方特色的法学理论成果。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成立后,要尽快拟定相关工作规则,积极发挥评优、选优作用,有效推动我区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

(北京市昌平区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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