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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学会到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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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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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22日下午,北京市法学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李宁以及联络部周远清、高颖、尹艳娜一行到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陈洪忠,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王德山,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冬梅,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北方工业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田晓云,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社会法研究所副所长王显勇等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陈洪忠会长介绍了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自2017年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和发展思路。研究会立足于“研究老龄法律、繁荣老龄法学、培养专业律师,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围绕“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立足理论前沿、稳步推进学术研究,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在国家老龄办、市法学会等领导机关指导下,先后举办了两“全国老龄法律论坛”一届“津冀老龄法律研讨会”,在应对老龄化问题、保障老龄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与会人员围绕研究会的建设发展和工作情况展开交流探讨,在强化会员规模,加强研究会的党组织建设、深化老龄法学术研讨活动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李宁同志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是国内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以老龄法为研究对象的民间学术团体,研究会的成立很有意义,老龄化问题涉及民生,既是社会问题,也是家庭问题。成立以来,注重研究会自身发展,强化专家团队资源学术研究能力建设,积极推动老龄法律研究与服务实务部门紧密结合,已经成为国内研究老龄法律、推动老龄业市场化发展的有力平台和重要舞台。一是研究会组织体系完备、机构健全、秘书处实体化设立秘书处、联络部等3个管理部门和居家养老研究部、老龄地产研究部等6个研究部门,每个部门下设3-4个办公室或者研究中心,秘书处工作人员有15名,其中秘书处专职2人,兼职13人,为研究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是研究会建设较为规范。注重研究会的规范化建设,研究会成立一年多,先后研究制定了《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业务范围》《会员效益保障规范》等六项制度规范为研究会的发展奠定制度保障。三是注重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研究会成立了临时党支部,配备了政治素质过硬的临时党支部书记。聘用具有部队丰富党建工作经验的正团职自主择业干部为专职党建负责人(临时党支部书记)。把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符合中央和市委对群团工作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工作提升。是法律宣传活动接地气。积极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实践,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机构义务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提升研究会服务首都全面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特别是结合调研情况,编制了《年人防骗攻略系列》宣传材料,免费发放给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增强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维意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术活动活跃。积极申报并完成学术研究课题、举办老年维权学术研讨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展老年法律服务调研,向全国老龄等单位提交老年维权的舆情分析、情形研究、维权要报等专题建议报告等。

  强调要切实做实党建工作,以党建带群建,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实现党建工作在研究会有效覆盖,确保研究会正确政治方向。今后的工作要对北京目前的养老机构和涉及老龄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综合梳理,分析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出贡献功在千秋,利在当下。认真学习中国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张延昆书记在北京市法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扩大)会议的讲话,认真贯彻落实萧有茂书记在市法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上有关2019年的工作部署,争取推动研究会的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北京市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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