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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举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一裁终局’的意义与适用”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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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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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下午,由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主办、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支持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一裁终局”的意义与适用研讨会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中电科大厦举办。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原会长李长保,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张恒顺,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主任张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照辉、副主任郝云峰,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协会原副秘书长徐树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民事处处长刘晓明,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晓良,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国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索保林,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时福茂、沈成宝,北京首特律师事务所主任方富贵,北京市包银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延军,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闯等劳动法实务领域的法律专家出席并作主要发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朱崇坤主持了会议。

  朱崇坤副会长指出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攀增,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一裁终局”在实践适用中面临的困难、具有的积极意义以及是否具有进一步扩大“一裁终局”适用范围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力争从制度层面推动企业内部治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路径。

  北京医院、安邦科技等部分企业代表也参与了本次研讨会,并代表企业介绍了企业发展中人力资源部门面临的现实困难,呼吁立法部门对企业的重视,同时表达对劳动仲裁中全面适用“一裁终局”的忧虑。他们对企业应当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表示赞同,也呼吁应给予企业相应的救济制度,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对企业产生相应的支持和鼓励。

  (供稿单位: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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