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召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研讨会
2月4日,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在北京江苏大厦召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研讨会。来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市区两级政法单位和市民政局的学者、实践工作部门专家,以及来自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参加了研讨会。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秘书长王春霞主持会议,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副会长兼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主任王越宏出席会议并共同研讨了有关问题。
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业务部、研究室负责同志,分别对《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社会救助办法(草案)》制定背景、条件标准、实施程序以及救助案例等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和学者分别从不同视角、专业特长等出发,就北京市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人社会救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社会救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方式、《促进会救助办法》等进行了研讨,对《促进会救助办法》提出了诸多宝贵建议和意见,专家意见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相关工作的实践探索与推动。